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金昌法律咨询 > 金昌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什么情况下按份分割房产不用公证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什么情况下按份分割房产不用公证

贾** 甘肃-金昌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2.23 09:13:42 415人阅读

什么情况下按份分割房产不用公证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金昌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金昌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当事人之间就房产按份分割事宜达成统一意见,并且都能主动遵守协议约定,没有潜在的争议可能时,自行依约分割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2)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明确了房产按份分割的具体份额,这具有法定的强制执行力。凭借此类文书进行分割,无需再通过公证来确认,法律文书本身就足以保障分割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3)相关管理部门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等手续时,若进行了实质审查并予以认可,即便没有公证也能完成房产分割及产权变更。这体现了行政机关对房产交易合法性的监管职能,其审查结果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提醒:
按份分割房产虽在多种情形下可不公证,但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建议先咨询律师,评估是否需要公证以降低风险 。

2025-02-23 12:27:03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当事人能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且都愿意自觉履行,没有纠纷隐患,就可以按约定自行分割,不用去公证。像一家人商量好对共有的房子按份分割,各自清楚份额还实际占有使用相应部分,这种情况就无需公证。

(二)要是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房产按份分割方案,比如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明确了各共有人的房产份额,按照这个法律文书分割就不用再公证。

(三)当房产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等手续时,对按份分割的情况和材料做了实质审查并且认可,即便没公证也能完成分割和产权变更。不过公证能让分割协议更具公信力和执行力,降低后续纠纷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只要符合法定登记程序,即便未公证,房产分割变更登记也可生效 。  

2025-02-23 11:20:11 回复
咨询我

   若当事人对房产按份分割达成一致,还能自觉履约,没有纠纷隐患,像家庭成员协商好份额且实际占有使用,就不用公证,按约定分割就行。

   要是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按份分割方案,比如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明确了共有人份额,依此分割无需再公证。

   相关机构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等手续时,若对分割事实和材料实质审查并认可,不公证也能完成分割与产权变更。不过公证能增强协议效力,降低纠纷风险 。

2025-02-23 10:09:56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按份分割房产在当事人达成一致且无纠纷隐患、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方案、相关机构实质审查认可等多种情况下可不进行公证 。
法律解析:
当当事人就房产按份分割达成一致协议,并且都能自觉履行,没有潜在纠纷时,自行按约定分割是被允许的,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而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明确了房产按份分割方案,因其具有法定的强制执行力,依此分割无需公证。相关机构进行实质审查并认可按份分割,同样可完成手续。不过,公证具有重要作用,它能增强分割协议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降低后续产生纠纷的风险。如果大家在房产按份分割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对是否需要公证存在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23 09:36:23 回复
咨询我

按份分割房产在一些情形下确实无需公证。当事人就分割达成一致且能自觉履行,无潜在纠纷时,可依约定自行分割,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对共有房产按份分割并实际占有使用相应部分,便无需公证。存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按份分割具体方案,如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明确各共有人房产份额,依此分割也无需公证。相关机构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等手续时,若对按份分割事实和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并认可,即便未公证也可完成分割及产权变更。

不过,为更好保障权益,建议:
1. 即便无需公证,当事人达成的分割协议最好形成书面文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分歧 。
2. 对于有法律文书确定分割方案的,应及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权益落实。
3. 若条件允许,可考虑进行公证,增强分割协议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降低后续纠纷风险。  

2025-02-23 09:16:43 回复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案件,涉及离与不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割。 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可以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2、房屋按份共有,并不是把共有房屋分割成若干份,各享有一份所有权,而是各所有权人按照所有权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占有权既是指有实际占有、支配房屋的权利,还包括以所有权人的名义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使用权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权按自己应占份额、依房屋用途实际使用房屋。收益权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按自己所占份额分享利用房屋所得利益的权利,如房屋出租的租金,由按份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分享。处分权是指房屋按份共有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自己的所有权份额。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所有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
145771人阅读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那么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以及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又是什么?过错方离婚财产是怎么分割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财产公证
9648人阅读

夫妻财产中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今天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夫妻财产公证的有关知识,那么夫妻财产公证费用规定有哪些,夫妻财产公证协议内容具体有哪些,以及夫妻财产公证办理流程相关规定!

婚后个人财产
9207人阅读

婚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大众关注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个人财产协议有哪些,婚后个人财产判定都有哪些规定,以及婚后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婚后共同财产
6035人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一直是打击关心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共同财产的种类究竟是哪些呢,转移婚后共同财产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以及擅自动用婚后共同财产都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新婚姻法房产
5730人阅读

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大家讨论的焦点,房产分配就是其一,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新婚姻法房产增值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