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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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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如何认定诈骗罪

胡* 内蒙古-呼和浩特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5.02.22 19:08:13 325人阅读

公安机关如何认定诈骗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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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犯罪主体方面,着重审查嫌疑人身份信息,确认其是否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二)针对主观方面,通过嫌疑人的言行、事后表现等证据,来判断其是否存在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目的。
(三)客观行为上,详细调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具体情节,核实被害人“自愿”处分财产与嫌疑人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四)对于侵害客体,明确财物权属,确定是否属于公私财物所有权范畴。
(五)在证据收集和纠纷甄别上,全面收集各类证据,结合主客观因素判断是否构成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5-02-22 21:5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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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诈骗罪,公安机关从多方面入手。犯罪主体,得是达到责任年龄、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上,行为人要有故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想法。

    客观行为上,查看有无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像编造项目骗投资等,让被害人“自愿”交出财物。

    侵害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公安机关会收集各类证据,仔细分辨经济纠纷与诈骗,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 。

2025-02-22 21:27: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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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认定诈骗罪,公安机关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观行为、侵害客体收集证据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犯罪主体要求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行为人必须有故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客观行为上,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让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自愿”交出财物,像编造项目骗投资、隐瞒经济状况骗借款等。侵害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公安机关会多渠道收集证据,如通讯记录、资金往来凭证、证人证言等,分析行为是否契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在实践中,经济纠纷常与诈骗易混淆,此时公安机关会仔细辨别,看有无非法占有的故意及对应行为。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类似可能涉及诈骗的情况,不确定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22 20:2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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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犯罪主体上,只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可能构成诈骗罪。这是对主体资格的基本限定。

  (2)主观方面强调行为人必须存在故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这种主观故意是区分诈骗罪与其他行为的关键要素。

  (3)客观行为表现为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举动,从而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例如虚构项目骗投资、隐瞒经济状况骗借款等行为。

  (4)侵害客体明确为公私财物所有权,这是诈骗罪侵犯的核心权益。

  (5)公安机关会全方位收集证据,如通讯记录、资金往来凭证、证人证言等,以此判断行为是否契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对于经济纠纷与诈骗的混淆情况,会审慎辨别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提醒:
生活中涉及财物往来时,务必保留好相关凭证。若怀疑遭遇诈骗,及时报警,避免权益受损。  

2025-02-22 20:19: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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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诈骗罪,公安机关从多个关键方面展开工作。犯罪主体限定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这是基础条件。主观方面着重考察行为人有无故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此乃判定主观恶意的关键。

客观行为是重点审查内容,需确定是否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之举,像编造项目骗投资、隐瞒经济状况骗借款等,且要证明被害人因错误认识“自愿”处分财产。侵害客体指向公私财物所有权。

为准确认定,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如通讯记录、资金往来凭证、证人证言等,仔细分析行为全过程是否契合诈骗罪构成要件。面对经济纠纷与诈骗易混淆情况,会严格甄别,通过判断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及对应客观行为,精准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 。  

2025-02-22 19:54:20 回复

对于公安局该如何认定诈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1、罪与非罪的界限:
(1)诈骗财物数额较小,危害不大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2)正常的借贷代人购物拖欠货款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对借贷或拖欠他人财物打算并设法归还,不构成犯罪。
2、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只限于骗取他人财物;招摇撞骗罪则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欺骗,骗取荣誉职务职称福利待遇甚至“爱情”。
(2)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招摇撞骗罪主要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3)如果犯罪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应按诈骗罪处罚。
3、本罪与特种诈骗犯罪的关系:本罪与特种诈骗犯罪之间具有法条竞合关系,在适用时,应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适用法条。
4,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活动中既使用了欺骗的手段,又使用了窃取的手段的情况下,如果起主要作用的手段是欺骗,就应该定诈骗罪;如果起主要作用的是窃取,则应定盗窃罪。
5、关于诉讼诈骗的处理:所谓诉讼诈骗,是指行为人伪造证据,通过诉讼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对于诉讼诈骗,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或者又指使他人做伪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或妨碍作证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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