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抚顺法律咨询 > 抚顺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 既有抵押物又有担保人怎么执行

既有抵押物又有担保人怎么执行

任* 辽宁-抚顺 抵押担保咨询 2025.02.22 15:10:38 485人阅读

既有抵押物又有担保人怎么执行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抚顺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抚顺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既有抵押物又有担保人的债务执行情形中,法律规定的执行规则是合理且必要的。这一规定明确了不同情况下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了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具体而言:
1. 尊重当事人约定。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担保人之间就债权实现方式有明确约定,应按约定执行,充分体现意思自治原则。


2. 债务人自己提供抵押物时,先就抵押物实现债权。这是因为债务人对自身债务有首要清偿责任,先处置其抵押物,不足部分再由担保人承担,能合理分配责任。


3. 第三人提供抵押物时,债权人有选择权。既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也可要求担保人担责,给予债权人充分的保障。


4. 担保人担责后有追偿权。这能保护担保人权益,避免其因担保行为遭受不合理损失。

通过这些规则,平衡了各方权益,让债务清偿更加有序合理。  

2025-02-22 20:51:0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若当事人之间有关于实现债权的约定,那么债权人应当按照该约定来实现债权。
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充分保障合同的履行。

(2)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区分抵押物的提供者。
若抵押物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债权人应先就该抵押物实现债权,只有在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不足的部分才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作为债务的源头,先以自己提供的抵押物偿债较为合理。

(3)若抵押物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人拥有选择权。
既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并且担保人承担责任之后,依法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提醒:
在涉及既有抵押物又有担保人的债务关系中,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债权实现方式。若没有约定,要注意抵押物提供者的不同会导致债权实现顺序不同,遇到问题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2025-02-22 20:26:20 回复
咨询我

(一)当遇到既有抵押物又有担保人的债务执行情况时,债权人第一步要查看是否有关于实现债权的约定。若有明确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实现债权。
(二)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这时候看抵押物的提供者。如果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抵押物,债权人得先处理这个抵押物来实现债权,要是抵押物处理后仍有债务缺口,再找担保人承担剩下的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物是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人有选择权,既能够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并且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利向债务人追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2025-02-22 19:28:36 回复
咨询我

   执行既有抵押物又有担保人的情况,得看不同情形。按法律,要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有约定就按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
    若抵押物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人先从抵押物实现债权,不够的部分再找担保人。
    要是抵押物由第三人提供,债权人能选择就抵押物优先受偿,或者让担保人担责。
   担保人担责后,有权向债务人追讨。如此规定,是为平衡各方权益,合理清偿债务 。  

2025-02-22 17:34:5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既有抵押物又有担保人时,债务执行先看约定,无约定则按抵押物提供方不同确定执行顺序,担保人担责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解析:
在债务关系中,当存在抵押物与担保人时,法律为保障各方权益制定了明确规则。首先尊重当事人的约定,若有关于债权实现方式的约定,债权人按约定行事。当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抵押物由债务人自己提供,债权人需先就抵押物实现债权,这是因为债务人理应对自身债务以自有财产先行清偿,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承担。若抵押物由第三人提供,债权人有选择权,既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也能要求担保人担责。而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以弥补自身损失。这种规定平衡了各方利益,让债务清偿更合理有序。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复杂的债务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22 15:53:08 回复

【法律意见】
可以对担保人进行司法拘留的,还要根据所担保的贷款金额扣押动产和不动产,追究担保连带责任。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在主债务人不能归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待担保人偿还借款后, 可以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为他人借款作担保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超过担保期限的,无须承担担保责任。
贷款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在借款人为躲避债务逃跑的情况下,比较有利的方式是积极寻找借款人本人及相应的财产信息,告知银行,及早诉讼解决。如果找到借款人,需要经过银行的书面同意,才能撤保。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履约担保形式
33590人阅读

担保的形式有很多,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履约担保,那么履约担保形式有哪些种类,履约担保金额规定是多少,履约担保期限规定具体有哪些内容呢,履约担保金是多少?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抵押质押
27937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抵押质押的相关知识,例如抵押质押优先权具体是如何表现的,那么抵押质押留置清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抵押质押和留置的区别分别表现在哪些方面,以及抵押质押的区别等,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供大家了解。

担保书的范文
10383人阅读

担保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应用较为常见,例如交通事故担保书、欠款担保书等,那么 货款担保书,出国担保书应该怎么写,交通事故担保书范文有哪些内容呢,以及欠款担保书怎么写?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6089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反担保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抵押反担保是什么,财产反担保是什么,诉讼反担保是什么,以及担保和反担保是什么呢?快来了解一下吧!

担保法解释
36894人阅读

担保法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制度。那么担保法最新规定有那些,担保法释义的具体解释是什么?担保法解释全文包括那些呢?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解释,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