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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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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婚的礼金算不算彩礼的一部分

张** 江苏-淮安 彩礼咨询 2025.02.21 04:22:52 307人阅读

定婚的礼金算不算彩礼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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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涉及订婚礼金及彩礼返还纠纷,首先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给付礼金时的转账记录、在场证人证言等,以便在需要时能证明礼金的给付情况。
(二)若双方还未走到诉讼那一步,可以尝试通过双方家庭友好协商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探讨礼金的返还问题,这样既能避免矛盾激化,也能节省时间和精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2025-02-21 08:0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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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婚礼金一般属于彩礼的一部分。彩礼是按当地习俗,为了结婚,一方给另一方的财物。订婚礼金也是依传统,在订婚时给的,同样是为了促成婚姻。

    司法实践里,要是双方没结成婚或离婚,涉及彩礼返还,订婚礼金会和其他彩礼一起考虑。

    要是出现这些情况,法院支持返还彩礼:没办结婚登记;办了登记但没一起生活;婚前给彩礼让给付方生活困难。后两种要以离婚为前提,具体得结合证据和当地习俗判断 。

2025-02-21 07:33: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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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订婚礼金通常属于彩礼一部分,未结婚或离婚时,符合特定情形可要求返还。
法律解析:
订婚礼金和彩礼性质相似,都是基于习俗且以结婚为目的给予的财物。在司法实践里,当双方最终未走到婚姻殿堂或者离婚时,订婚礼金会和其他彩礼一同被考虑是否返还。按照法律规定,出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后两种要以离婚为前提。不过,具体情况复杂多样,需结合实际证据、当地习俗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如果大家在彩礼相关问题上有疑惑,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21 06:22: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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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订婚礼金作为彩礼一部分,其性质特殊,源于民间习俗且以结婚为目标。这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条件就是双方能够顺利缔结婚姻关系。
(2)司法实践中,未结婚或离婚时彩礼返还问题,订婚礼金与其他彩礼一同考虑。规定的三种应返还彩礼情形,是对公平原则的维护。比如未办结婚登记,意味着婚姻关系未依法确立,彩礼给付基础不存在,所以应返还。
(3)而办理结婚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这两种情况体现法律对婚姻实质和给付人权益的重视。共同生活是婚姻重要内容,婚前给付影响给付人生活,在离婚时返还彩礼是合理举措。

提醒:
涉及彩礼返还纠纷,注意保留好相关给付礼金等证据,因各地习俗不同,具体案情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

2025-02-21 05:1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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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礼金通常属于彩礼范畴,因其基于民间习俗在订婚时给付,目的也是为了促成婚姻关系,与彩礼性质相符。

在司法实践处理彩礼返还问题上,有合理且明确的规定。首先,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支持返还彩礼,这保障了给付方财产权益,毕竟婚姻关系未成立。其次,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以及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以离婚为条件支持返还,体现法律对公平及给付人权益的维护。

为更好处理相关纠纷,建议如下:一是在给付彩礼及礼金时,可通过书面等形式明确性质和目的,留存相关证据;二是发生纠纷时,积极收集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彩礼给付情况及造成生活困难等证据;三是尊重当地习俗,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协商或诉讼解决,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

2025-02-21 05:02:06 回复

您好,原则上应该返还,但基于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可以请求返还部分。

解答如下, 关于彩礼的问题,在最高院出的婚姻法解释二里,针对彩礼返还的问题,有明确的规定:
给出去的彩礼,只有三种情况可以要求退还:
一, 没有登记结婚的,所以,给了彩礼没领证,或者办了仪式没领证,这都属于可以要求返还的情形;
二, 领证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有些情况就是先领证,但由于没办仪式,或者房屋还没入住等等原因,没有开始住一起的,这种情况也可以退
三, 领证后,因为彩礼的问题,导致男方家生活困难的。
领证后要退彩礼的,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不能要求退彩礼。
实践当中,有时并不是一刀切的。如果女方拿到彩礼后,用于办婚妙照,给双方买衣服,宴请,为双方共同的事情花掉了一部分,这部分是要扣除不用退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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