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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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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关系导致离婚退还彩礼三金吗

贺** 海南-三亚 彩礼咨询 2025.02.20 19:38:26 314人阅读

婆媳关系导致离婚退还彩礼三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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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彩礼是否退还,先看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办的话,符合返还条件。
(二)若办理了结婚登记,再看是否共同生活。办理登记但没共同生活,也能要求返还。
(三)还要考虑婚前给付彩礼是否让给付人生活困难,若存在这种情况也可主张返还。
(四)关于三金,先确定性质,彩礼性质就按彩礼规则,赠与性质一般不用退。
(五)仅婆媳关系导致离婚,通常不符合退还条件。但符合法定情形,可协商或起诉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2025-02-20 23:3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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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礼退不退,得看具体情况。按法律,没办结婚登记、办了但没一起生活、婚前给彩礼让给付方生活困难,法院支持返还。

    三金要是算彩礼,和彩礼规则一样;算赠与,一般不用退。

    仅婆媳关系导致离婚,不是退彩礼三金法定理由。夫妻长期共同生活且无特殊情况,通常不用退。符合法定情形,能协商或起诉主张返还 。

2025-02-20 22:45: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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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彩礼和三金是否退还依具体情形而定,符合特定法定情形可主张返还,仅婆媳关系导致离婚不必然退还。
法律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三金若属彩礼性质,遵循同样规则;若认定为赠与,一般无需退还。仅因婆媳关系导致离婚,不在法定退还事由之列。要是夫妻共同生活久且无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况,彩礼三金通常无需退还。不过,一旦符合法定情形,当事人能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主张返还。要是你对彩礼和三金退还问题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专业的法律意见 。  

2025-02-20 22:1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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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彩礼退还有着明确法定情形。未办结婚登记手续,意味着婚姻关系未正式确立,彩礼理应退还 。
(2)办理结婚登记却未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违背了结婚共同生活的初衷,彩礼返还也合理。
(3)婚前给付彩礼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基于公平原则,也应退还彩礼。

三金方面,认定为彩礼性质就按彩礼规则处理;认定为赠与,由于赠与完成一般不可撤销,所以通常无需退还。

仅婆媳关系导致离婚不在法定退还事由内,共同生活久且无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况,彩礼三金通常无需退还。符合法定情形则可协商或诉讼主张返还。

提醒:
处理彩礼和三金退还问题要对照法定情形。涉及金额较大或情况复杂,建议咨询法律人士分析。  

2025-02-20 21:0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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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和三金是否退还确实依具体情况而定。在法律层面,规定了明确的彩礼返还情形,这旨在平衡双方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1. 对于彩礼,当出现双方未办结婚登记、办了结婚登记却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时,法院支持返还。这是因为这些情况表明彩礼给付的目的未能实现或给给付方带来较大负担。
措施建议:在处理彩礼纠纷时,要准确收集能证明上述情形的证据,比如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等。

2. 三金的处理,若认定为彩礼性质,按彩礼规则处理;若为赠与性质,一般不用退还。这体现了对不同法律性质财产的区分对待。
措施建议:明确三金的性质,保留相关购买凭证、赠与凭证等。

3. 仅婆媳关系致离婚,通常不是退还彩礼三金的法定理由。若夫妻共同生活久且无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况,一般无需退还。符合法定情形的,可协商或诉讼主张返还。
措施建议:通过合法合理方式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及时走诉讼程序。  

2025-02-20 21:03:19 回复

你好,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考究:(一)决定结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二)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三)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考虑到问题的特殊性,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可以由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合意,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向,维护自己和家庭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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