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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第一种情况,既然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双方后续若还想离婚,就按照正常离婚登记流程,重新提交申请,经过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
(二)针对第二种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未能在30日内申请的情况,虽然实践会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但为避免不必要麻烦,应尽量提前规划应对,若真遇到不可抗力,及时与婚姻登记机关沟通说明情况,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2025-02-20 09:3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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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是关键时段。在此期间,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对于超出30天的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首先,若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未共同申请,此次离婚登记申请会被视为撤回,后续若想离婚,需重新申请。其次,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未能在30日内申请,实践中虽会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但若无特殊规定或解释,通常也按视为撤回处理。
为确保离婚流程顺利进行,给出如下建议:一是夫妻双方应提前规划好时间,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务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二是若可能面临正当事由影响申请,应提前咨询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应对办法,避免因错过时间而影响离婚进程 。
2025-02-20 07:5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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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超期未申请一般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是法定要求。若未在该期限内申请,就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超出30天的情况,若没有正当事由,自然按撤回处理,后续想离婚得重新走流程。即便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实践中若无特殊规定或解释,通常也按撤回处理。这就提醒大家,离婚登记有着严格的时间限制,务必留意时间安排,避免因错过期限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要是在这方面遇到困惑或者有法律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且有效的法律建议 。
2025-02-20 07:2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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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结束后 30 天内,夫妻得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没申请的,就当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超了 30 天,情况一:这 30 天内没一起去领证,离婚申请就撤回了,以后想离得重新申请。
情况二:因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没在 30 天内申请,实践中会具体判断,但没特殊规定的话,通常也算撤回。得留意按规定时间办手续 。
2025-02-20 07:03: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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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是关键时段,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这是法定流程。在此期间,双方需要对离婚的决定再次确认。
(2)若未在这30日内申请,法律明确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谨慎态度,防止冲动离婚。
(3)对于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未能按时申请的情况,虽实践中会具体判断,但若无特殊规定,原则上还是按撤回处理。
提醒:
离婚涉及诸多法律程序,务必严格留意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的申请期限,避免因疏忽导致离婚登记申请被撤回。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
2025-02-20 06:05: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