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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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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事赔偿金归谁

邓** 新疆-乌鲁木齐 同居咨询 2025.02.19 17:06:16 448人阅读

男方出事赔偿金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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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丧葬补助金,实际操办丧葬的近亲属要合理使用这笔钱,确保丧葬事宜顺利进行。记录好每一笔开支,做到账目清晰。

(二)在分割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类似赔偿时,第一顺序继承人要充分考虑彼此的实际情况,比如生活紧密程度和经济依赖程度,公平合理地协商分配比例。

(三)符合条件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亲属,要明确这笔钱是专属个人的,专款专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025-02-19 21:3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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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出事拿到的赔偿金,因性质不同归属也不一样。
  丧葬补助金用来办丧事,由实际操办的近亲属管着用。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类赔偿,不算遗产,但一般按法定继承规则,由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分。分配时会看和男方生活、经济依赖程度,像一起生活且没收入的配偶或子女可能多分。

   供养亲属抚恤金给靠因工死亡职工生活且没劳动能力的亲属,归符合条件的个人。

  要是分配有争议,近亲属先商量,商量不好就起诉,让法院依法判决 。

2025-02-19 20:0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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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男方出事获得的不同性质赔偿金,归属各有规定。
法律解析:
男方出事所得赔偿金中,丧葬补助金用于丧葬事宜,由实际操办丧葬的近亲属掌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类似赔偿虽不算遗产,却参照法定继承规则,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分配时会考虑与男方生前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供养亲属抚恤金明确归符合条件的依靠男方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个人。总之,不同性质赔偿金有其特定归属规则。若近亲属对赔偿金具体分配存在争议,可先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让法院依法裁判。如果大家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得到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2025-02-19 19:0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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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丧葬补助金有着明确用途,是专门用来处理丧葬相关事宜的资金,由实际负责操办丧葬的近亲属来掌管使用。这是为了确保丧葬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类似赔偿并非遗产,不过一般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在实际分配时,会综合考量与男方生前的生活紧密程度以及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

(3)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指向性很明确,是给予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归符合条件的亲属个人。



提醒:
男方出事赔偿金分配情况复杂,不同性质归属不同。若对分配有疑问,建议先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争议。  

2025-02-19 18:2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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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事获得的赔偿金,因性质不同归属也不同。

1. 丧葬补助金用于丧葬事宜,由实际操办丧葬的近亲属掌管使用,这是为了保障丧葬活动的顺利进行 。

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类似赔偿,虽不属于遗产,但一般参照法定继承规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实践中会结合与男方生前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合理分配,比如共同生活且缺乏经济来源的配偶或子女可能多分。

3. 供养亲属抚恤金明确给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归符合条件的亲属个人。

若对赔偿金具体分配存在争议,近亲属首先应尝试友好协商,充分沟通各自需求与情况。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  

2025-02-19 17:46:13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四条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离婚男孩归谁女孩归谁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夫妻离婚,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争议较大,在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要把子女利益最大化放在首位,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离婚可能对子女造成巨大的伤害,要关注子女的身心健康,减少和弱化对子女的伤害。
子女抚养是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在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要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确定;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此外,还享有探视权,可以和孩子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当抚养孩子的一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能力抚养孩子时,或者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的,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判决孩子抚养权依据: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
4、十周岁以上孩子可随自己意愿随父或随母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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