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渭南法律咨询 > 渭南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离婚后一方没工作需支付抚养费吗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离婚后一方没工作需支付抚养费吗

许** 陕西-渭南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2.19 17:44:21 318人阅读

离婚后一方没工作需支付抚养费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渭南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渭南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离婚后,没工作的一方也可能要付抚养费。抚养孩子是父母必须履行的责任,抚养费多少要结合孩子需求、父母经济状况和当地生活水准等来定。
  
   没工作但有财产收益、接受赠与等收入的,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依实际情况而定。

   确实没收入又没劳动能力的,能和对方商量少给或暂停支付,但抚养义务仍在,有能力了就得继续给。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

2025-02-19 21:09:06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后没工作的一方也可能要支付抚养费。
法律解析: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一方没工作而消除。抚养费的确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即便没工作,若有财产收益、接受赠与等其他收入来源,依然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支付数额依实际情况而定。要是确实无收入且缺乏劳动能力,可与对方协商适当减少或暂停支付,但抚养义务不会免除,有能力时需继续支付。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让法院依法判决。如果在这方面遇到困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明晰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2025-02-19 20:45:5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从法律层面讲,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会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理应承担抚养费。

(2)对于没有工作却有其他收入途径的情况,比如房屋出租获得租金、投资有收益等财产收益,或者接受他人赠与获得钱财,这些都属于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需根据实际收入来确定支付额度。

(3)要是一方确实没有收入且丧失劳动能力,这种特殊状况下,可以和对方沟通,请求适当降低抚养费标准或者暂停支付。不过这只是暂时的,抚养义务始终存在,条件改善有能力时要接着支付。

(4)当双方围绕抚养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走诉讼途径,让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是合理的解决办法。

提醒:
离婚涉及抚养费问题时,建议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诉讼,注意保留相关收入证据。  

2025-02-19 20:29:21 回复
咨询我

离婚后一方没工作也可能要支付抚养费。抚养子女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不会因工作状态改变而消除。

具体措施和建议如下:
1. 若没工作却有其他收入来源,像财产收益、接受赠与等,应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抚养费支付数额,保障子女生活所需。
  
2. 若确实无收入且缺乏劳动能力,可与对方沟通协商,适当降低或暂时停止支付抚养费。不过这只是暂时的,抚养义务始终存在,等有能力时需继续支付。

3. 要是双方就抚养费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依法判决 。  

2025-02-19 18:55:43 回复
咨询我

(一)如果一方没有工作但有财产收益、接受赠与等其他收入来源,要按照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给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这能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

(二)要是确实既没收入又缺乏劳动能力,主动跟对方沟通,商量适当减少或暂停支付抚养费。不过这不是说就不用养孩子了,有能力了还得接着给。

(三)要是双方在抚养费问题上谈不拢,就向法院起诉,让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2025-02-19 17:44:39 回复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4、抚养费的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5、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子女抚养
29121人阅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会成为案件焦点,那么子女抚养权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离婚子女抚养
26753人阅读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是案件的核心,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呢,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有哪些,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

子女抚养权费
15285人阅读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在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子女抚养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什么以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快来了解一下吧!

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273397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知识,那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容规定,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内容,以及山东省二胎生育政策如何规定的吗,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监护权变更
11498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监护权变更的有关知识,未成年子女和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都需要在监护人的陪伴下生活,那么监护权变更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监护权变更协议怎么写,以及监护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