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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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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还在按揭离婚了怎么处理好

周* 青海-玉树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2.19 14:50:07 323人阅读

房子还在按揭离婚了怎么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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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商处理在离婚房产分割中具有优先性。夫妻双方可基于自愿平等原则,对按揭房归属等问题达成协议,此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对双方有约束力。
(2)法院判决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对于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法院考虑实际居住使用需求判决,旨在保障双方基本居住权益。待取得完整产权后再处理,符合物权法定及司法实践要求。
(3)银行方面,因房贷涉及借贷合同关系。变更还款人影响银行债权实现,所以需银行同意并办理手续,以确保合同履行及各方权益平衡。

提醒:
离婚处理按揭房要重视协议条款,确保公平合理。取得产权后及时处理争议,变更还款人按银行要求操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

2025-02-19 20:1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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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尝试协商解决。夫妻双方自行沟通,以协议形式明确房产归属,以及补偿、房贷承担等问题,尽量做到公平合理,避免后续纠纷。

(二)协商无果走法律途径。法院在处理时,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不会直接判归属,而是先判使用情况,待取得完整产权后有争议再起诉。

(三)重视与银行沟通。不管协商还是判决后涉及还款人变更,都要取得银行同意并办好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025-02-19 19:25: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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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按揭房,要是双方能谈拢,就用协议定好房子归谁。比如归一方,这人接着还房贷,再给对方补偿,具体数额参考房子增值和已付房款等情况。

    要是谈不拢,法院会依实际情况判。没拿到房产权的,法院先不判归属,只决定谁能用。等拿到完整产权,有纠纷再起诉。

    另外,得和银行沟通。想换还款人,得银行同意且办好手续,防止后续还款、处置房产时出法律问题 。

2025-02-19 17:4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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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按揭房处理,协商一致可协议约定归属,协商不成法院依情况判决,变更还款人要经银行同意。
法律解析:
《民法典》相关规定保障了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当夫妻就按揭房协商一致,协议约定房产归属,这是对自身权益的自主处分。比如约定归一方,该方继续还房贷并补偿另一方,是合理公平的分配方式。若协商无果,法院基于实际情况判决,对于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不直接判定归属而是先确定使用权,这是考虑到房屋产权的复杂性。等取得完整产权后有争议再起诉,保障了当事人后续的维权途径。另外,银行作为房贷的债权方,变更还款人需其同意并办手续,是为维护金融秩序和各方合法权益。如果在离婚时遇到按揭房处理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5-02-19 16:09: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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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时按揭房的处理,协商一致的协议约定是较为理想的方式。双方可自行确定房产归属,约定归一方后,该方承担剩余房贷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依据房产增值、已付房款等合理确定。这种方式充分尊重双方意愿,能高效解决问题。
2. 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实际情况判决。对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法院通常不直接判所有权归属,而是先判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有争议,可另行起诉。这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在房屋产权不明晰时合理处理纠纷。
3. 不管哪种处理方式,都要重视与银行的沟通。若变更还款人,必须经银行同意并办理手续。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规避后续还款和房产处置中的法律风险,确保整个房产处理过程合法合规、顺利进行 。  

2025-02-19 16:01:4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转按揭简介 据专业人士介绍:“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为卖方提前还贷的方式,因此买方的贷款可以和卖方的未还清贷款不一致。 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在贷款清偿之前需要将房产转让给他人,而向银行申请将房产过户给受让人,并由房产受让人继续偿还贷款或重新申请按揭贷款。 转按揭业务的服务对象有: 1)需要购买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购房人; 2)需要出售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售房人; 3)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继续支付剩余房款能力的购房人; 4)各类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 二、转按揭分类 按揭涉及两方主体:借款人和银行。对于银行而言,按揭是债权;而对于借款人来说,按揭是债务。根据转让主体不同,可以将转按揭分为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债权转让指按揭在债权人之间的转让,即借款人将在甲银行办理的按揭转到乙银行;债务转让指按揭在债务人之间的转让,即原借款人将按揭转给新借款人。 地区的转按揭主要是债权转让,而我国内地现阶段的转按揭还仅限于债务转让。 按贷款类型区分,转按揭又有公积金贷款,商业性贷款(按揭),组合贷款,消费贷款等类型。 三、转按揭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何办理异名转按揭 办理转按揭业务的原借款人、新借款人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对于原借款人所需的资料有: 1、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一期银行还款对帐单原件; 5、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复印件; 6、房屋买卖合同。 对于新借款人所需的资料有: 1、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 3、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 4、借款人和参贷人的收入证明; 5、首付款收据; 6、房屋估价报告; 7、房屋买卖合同; 8、如公积金贷款另附公积金帐号; 9、如消费贷款另附消费用途证明,水电煤帐单所有复印件均需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 当然,不同的银行对于转按揭业务有不同的规定,具体材料需要根据银行具体要求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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