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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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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反悔礼金怎么处理好

邓** 重庆-巴南区 彩礼咨询 2025.02.19 10:08:55 332人阅读

女方反悔礼金怎么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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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面临女方反悔礼金问题时,先看是否符合三种法定情形,即未办结婚登记、办了结婚登记却没共同生活、婚前给付礼金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符合其一给付方就有权要求返还。
(二)若双方打算协商解决,一定要把返还金额、方式等通过书面协议确定下来,避免后续有争议。
(三)要是协商不成,给付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同时准备好支付礼金的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2025-02-19 18:0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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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女方反悔礼金,得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况。像双方没办结婚登记、办了却没一起生活,或者婚前给礼金让给付方日子困难,这三种情形下,给付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礼金。

    要是双方商量解决,最好把返还金额、方式等用书面协议写清楚。要是谈不拢,给付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供支付礼金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

    法院会结合双方生活时长、彩礼数额等因素,依法公正判决,平衡双方利益 。

2025-02-19 16:22: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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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女方反悔礼金,符合特定法定情形给付方有权请求返还,可协商书面确定返还事宜,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下,给付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礼金。这是为了平衡双方利益,维护公平正义。若选择协商解决,以书面协议确定返还金额、方式等十分必要,可避免后续纠纷。若协商无果,给付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提交支付礼金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在裁判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及用途、当地习俗等依法公正判决。如果在礼金返还问题上遇到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19 14:3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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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礼金返还问题上,法定情形是重要依据。未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登记却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满足这三种情形之一,给付方就有请求返还礼金的权利。这旨在保障给付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特殊情况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2)协商解决时,书面协议确定返还细节很关键。明确金额、方式等内容,可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为双方提供清晰的权利义务界定。

(3)协商无果时,给付方可向法院起诉。提供支付礼金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有助于法院查明事实。法院也会综合多种因素作出公正裁判,确保双方利益平衡。

提醒:
处理礼金返还问题,保留好相关证据。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02-19 12:45: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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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女方反悔礼金问题确实需依据法定情形。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下,给付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礼金。这一规定旨在合理规范礼金的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解决此类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双方先尝试协商,将返还金额、方式等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下来,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2. 若协商无果,给付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要提交支付礼金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以支持自身诉求。
3. 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共同生活时长、彩礼数额及用途、当地风俗习惯等,依法公正裁判,保障双方利益平衡,彰显公平正义。  

2025-02-19 11:35:4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我是本市南汇区的一名农民青年,去年3月,经人介绍我认识了邻村的女青年A,交往一段时间后按当地的风俗订了婚约,宴请了亲邻和介绍人,并给A2万元的聘金,24K金戒指一枚,金项链一条,木兰轻骑摩托一辆。今年5月份,我要求和A登记结婚,可A却反悔了,嫌这嫌那地挑了我一大堆毛病。婚事是没法成了,可是钱花了不少。是A悔婚而不是我悔婚,过错不在我身上,所以我想无论如何得把给她的钱、物要回来。我找她交涉,她不给,并振振有词地说钱和物是我自愿送给她的,我无权要回。我很恼火,这2万多元钱是我的父母四处借来给女方的,现在是媳妇没娶成,倒落了一身的债务,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如果闹到,法律能帮我说话吗我能要回彩礼钱吗婚约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婚姻关系的事先约定。关于婚约问题,《婚姻法》从未明确规定,既不提倡,也不禁止,当然也不予以保护。但对于解除婚约关系引起的财物纠纷,因为争执双方实际上已经形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只要当事人,人民就会受理。人民在处理这一案件时,会根据双方交付财物的动机、目的以及财物的数额来判断财物的性质。通常情况下,如果引发纠纷财物是价值不大的物品或系自愿赠予,一般不予返还。但如果价值较高,应酌情返还,对于借婚约进行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或借婚约索要、诈骗钱财的,是违法行为,应当返还。根据你所咨询的情况。你给A财物的目的是与对方结婚,换句话说就是A同你结婚是你赠予她财物的条件。现在她反悔了,不跟你结婚了,则赠予条件不再成立。失去了条件的赠予当然也失去了存在的理由了。再者说,你给A的是2万元钱及贵重财物,数额较大,这也是A应返还财物的一条理由。总而言之,你想讨回彩礼的要求是正当的,但能不能讨回来,则要看你是否有确凿的证据。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的应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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