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您咨询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问题;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3.本案中货车车主应当立即报警,要求警方出具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赔偿对方,货车如果有保险的则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保险公司的赔付不足的,剩余部分应由车主赔偿;
4.对方酒驾很可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以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1、交通事故的经济赔偿责任是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划分的。按你的说法电动车酒后驾驶,且追尾,应该是电动车负主要责任以上,摩托车负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
2、交强险是不论事故责任属谁都要赔付的,而且是责前赔付,也就是说在需赔付的总额中先扣除交强险的11万,然后才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假设:该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按规矩计算一共需30万元,扣除交强险的11万,还有19万。那么需要摩托车主赔偿4万,不论是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应该都是属于正常的。假设事故赔付总额是15万,扣除11万交强险,剩下的4万全由摩托车主承担就不合理了。
4、摩托车主在电动车驾驶人住院期间垫付的部分医药费,应计算在该个人承担的赔偿费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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