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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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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确认

陈* 吉林-松原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2.19 11:05:14 430人阅读

协议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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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离婚分房产,先看离婚协议有无明确说法。要是有约定,还不违法违规、不悖公序良俗,那就按约来。

    若协议没提到房产分割或说不清楚,得分情况: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通常平分;一方婚前全款买且登记自己名下,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还,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一般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得给对方补偿。

    分割完要尽快办房产变更登记,确定产权。

2025-02-19 14:0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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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协议离婚时房产分割依不同情况处理,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不明则区分房产性质分割,分割后要及时办变更登记。
法律解析:
协议离婚中,房产分割遵循意思自治原则。若双方在离婚协议里对房产有明确且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约定,那就按此执行。要是协议没涉及或约定不明,就得看房产性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通常均等分割;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一般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取得房产方要补偿另一方。及时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很关键,这能从法律层面确认产权归属。如果大家在协议离婚房产分割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19 14:0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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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中的房产分割,尊重双方在离婚协议里的约定。只要此约定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就依约定来执行房产分配。
例如,双方约定将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这种约定有效,按约履行即可。

(2)当协议没涉及房产分割或者约定模糊时,要对房产性质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通常均等分割;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流程;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无果时,法院一般判房产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取得房产方要补偿另一方。

(3)房产分割完成后,双方需及时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明确产权归属,保障各自合法权益。

提醒:
协议离婚分割房产,务必确保约定清晰合法。办理变更登记要及时,以免后续产生产权纠纷 。  

2025-02-19 13:5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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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房产分割需遵循一定规则。首先明确,有约定且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依约定执行。

针对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
1. 协议未涉及或约定不明时,若房产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通常均等分割。这能体现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平等地位,保障双方利益。
2.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尊重婚前个人财产权益。
3. 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一般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取得房产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分割完成后,双方要及时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确保产权归属明确,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纠纷。  

2025-02-19 12:18: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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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时,先仔细查看离婚协议对房产分割有无明确说法。要是有且不违法违规和违背公序良俗,就照约定来办。
(二)若协议没涉及房产分割或者约定模糊,就得看房产性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通常平均分配;一方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先由双方商量,商量不好法院一般判归登记方,没还完的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取得房产方要补偿对方。
(三)分割后尽快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确定产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2025-02-19 11:54:15 回复


1、认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需要根据协议签订时的主客观情况综合判断。
2、客观上,有欺诈形成的环境,且欺诈已经实现;主观上一方具有欺诈意图。
3、一般来说,欺诈表现为以下几个阶段:欺诈人为达个人目的故意欺骗另一方,另方基于错误认识,且因为欺骗的原因而作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财产处分决定,该处分决定已经生效,欺诈人获得相应的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
最高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意见
67.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二、在婚前已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一方在婚前已取得产权证,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屋产权都应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部分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用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
三、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的分割。
这是最简单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子还是双方的名子,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
其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
首先将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现值120万,未还贷款是60万,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120万减去60万等于60万,每人可分得30万。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付未得房一方30万。由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1)夫妻离婚协议中处分的财产存在所有权争议的,即第三人主张该财产所有权的,夫妻双方的处分行为是无效的,第三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无效。
(2)第三人对夫妻享有债权的,夫妻离婚时将所有财产协议给另一方、自己承担所有债务的约定,不能简单的按无效处理。因为夫妻离婚时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并不具有对外的效力,只能约束夫妻双方。所以,该协议是否有效并不影响第三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债权人(即第三人)无需确认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可以直接向一方或者双方主张债权,无论双方是否离婚以及财产如何分配,都有义务履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履行完毕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可以根据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再行向对方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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