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青海法律咨询 > 海南州法律咨询 > 海南州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前妻死亡赔偿金由谁来分配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前妻死亡赔偿金由谁来分配

梅* 青海-海南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2.19 03:53:11 457人阅读

前妻死亡赔偿金由谁来分配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海南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海南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前妻死亡,其死亡赔偿金分配遵循特定规则。虽不是遗产,但参照遗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前夫因已离婚不再具有分配资格。

具体措施和建议如下:
1. 明确分配主体为前妻的父母和子女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在法律上与前妻关系最为紧密,有权参与分配。


2. 分配方式上,一般均等分配,但需综合考量实际情况。若子女未成年,基于保障其成长的需求,应适当多分;父母年老体弱又无经济来源的,也应适当照顾。


3. 各继承人可先自行协商确定分配比例,充分沟通达成一致。


4.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判决。  

2025-02-19 10:24:0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死亡赔偿金性质特殊,不属于遗产范畴,不过在分配时通常参照遗产法定继承原则处理。
前妻死亡,其近亲属作为分配主体,近亲属涵盖配偶、父母、子女。
(2)前夫因已离婚,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具备分配死亡赔偿金的资格。
(3)前妻的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分配。
分配一般遵循均等原则,但会结合实际情况。
(4)像子女未成年,或父母年老体弱又无经济来源等情况,会在分配中适当照顾。
(5)各继承人可就分配比例自行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让法院判决。

提醒:
处理死亡赔偿金分配,各继承人应理性协商。若对法律适用或分配比例存疑,建议咨询律师分析 。  

2025-02-19 08:58:39 回复
咨询我

(一)明确自身情况,既然已离婚,前夫没有死亡赔偿金分配资格,无需再争取。
(二)若有子女,关注子女利益。未成年子女在分配时可能适当多分,可在协商或诉讼中强调这一点保障子女权益。
(三)若涉及与前妻父母就分配比例有分歧,能协商尽量协商,明确各继承人情况争取合理分配;协商不成及时走诉讼途径,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2025-02-19 08:07:43 回复
咨询我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过常按遗产法定继承原则来分。

  前妻去世,能参与其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是和她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像配偶、父母、子女这些。

   因为已经离婚,前夫没资格分这笔钱。一般由前妻的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分配。

  分配时一般平均,但会综合考量与前妻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

   比如未成年子女、年老体弱又没经济来源的父母,可能会适当多分。具体比例继承人可协商,协商不了可诉讼,让法院判决 。

2025-02-19 07:07:1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前夫已离婚不具有前妻死亡赔偿金分配资格,前妻死亡赔偿金一般由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照遗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
法律解析: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过分配时通常参照遗产法定继承规则。近亲属是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这里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因为前夫与前妻已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所以不具备分配资格。前妻的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分配。一般情况下均等分配,但会结合实际情况,像未成年子女或年老体弱且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会适当照顾多分。各继承人可自行协商分配比例,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判决。如果大家在这方面有疑问,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  

2025-02-19 05:52:36 回复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
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担负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而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您好,关于妻子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1、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2、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三、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
1、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
2、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四、死亡赔偿金不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
1、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
2、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继承丧失说理论,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有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不过,也可以去律师事务所或网上询问这方面的律师详细的分析看看。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遗产继承费
23419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遗产继承费的有关知识,那么遗产继承公证费是多少,遗产继承纠纷诉讼费是多少,以及遗产继承费用标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继承丧失
14900人阅读

继承权,法定继承这些都是大家有所关注的范围,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继承权丧失的相关内容,那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以及继承权丧失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代位继承权
7729人阅读

遗产继承的案件很多,又是就会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代位继承权有关知识,那么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权分多少房产,代位继承权权利有哪些呢,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44351人阅读

立遗嘱是对自己的财产合理分配的方法,那么写了遗嘱但是没有去公证,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更多相关内容尽在律师律图平台,来了解一下吧!

附加遗产
1391232人阅读

遗产经常作为文学作品的背景,故事围绕着遗产展开,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的话题也深受的大家关注,今天律图为大家介绍附加遗产相关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