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修路占地补偿费用应当包括: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用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用标准根据需安置的总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自行规定,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高铁占地隶属国家征地,征地赔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予以赔偿。《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实行征地统2年产值准则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赔偿款预存规则、合法分配征地赔偿费。建立征地赔偿准则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年至3年对征地赔偿准则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赔偿水平。《通知》要求采取多元安置途径,优先进行乡下安置,规范留地安置,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本的落实。本着“谁用地,谁承受”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赔偿安置积极拓展社保资本渠道。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为做好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赔偿安置工作,国土资源部还要求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做法等。
目前我们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拆迁征收补偿标准的,一般是当地政府根据市场评估情况确定补偿金,所以,建议等政府公告。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屋的拆迁补偿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
城市建设中,拆迁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各种原因会拒绝拆迁,或是因为是祖祖辈辈的居住地,或是因为补偿不足等等。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执行强制拆迁,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了解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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