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巫溪县法律咨询 > 巫溪县社保纠纷法律咨询 > 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怎么享受待遇

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怎么享受待遇

陈* 重庆-巫溪县 社保纠纷咨询 2025.02.19 04:24:08 389人阅读

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怎么享受待遇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巫溪县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巫溪县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缴纳失业保险导致无法享受待遇的损失。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体现公平原则,促使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解决措施如下:
1. 劳动者应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清晰说明情况,提出合理赔偿诉求,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2.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督促用人单位处理。同时也可申请劳动仲裁,以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3. 在申请仲裁时,务必准备充分证据,像劳动合同能证实劳动关系存在,工资流水可辅助证明工作事实,社保缴纳记录能直观体现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的情况,凭借这些有力证据争取自身应得权益 。

2025-02-19 08:36:0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其中包括失业保险。若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这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明确条件限制,需同时满足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当因单位未缴纳导致劳动者不符合领取条件时,单位应承担相应赔偿后果。
(3)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况,有多种维权途径。首先可与单位协商赔偿,这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借助行政和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在仲裁过程中,证据至关重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的材料可有力支持劳动者诉求。

提醒:
遇到此类情况,劳动者要及时收集证据,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维护自身应得的失业保险待遇权益 。  

2025-02-19 06:57:53 回复
咨询我

(一)劳动者应清晰自身权益,明确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致自身无法享受待遇,有权要求赔偿。

(二)尝试与单位友好协商,讲清事实与法律规定,争取达成赔偿协议。

(三)若协商无果,果断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2025-02-19 05:09:30 回复
咨询我

   要是用人单位没给缴失业保险,害得劳动者没法享受这待遇,劳动者有权利让单位赔偿损失。
我就碰到过类似情况,朋友就因此受损。

   按规定,失业人员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像缴满一年失业保险费、非自己意愿失业、办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需求,才能领失业保险金。

   单位没缴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可先和单位谈赔偿。谈不拢,能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记得带上劳动合同等能证明相关情况的证据 。

2025-02-19 05:03:4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待遇,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然而若因单位没有缴纳,使得劳动者无法享受该待遇,劳动者有权利要求赔偿。劳动者可先尝试和单位协商赔偿问题。要是协商没有结果,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申请仲裁时,记得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倘若在这方面遇到困惑或者有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5-02-19 04:32:01 回复

社保包括医保,而医保至少要缴纳一个月,下个月起就能用医保报销。
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为职工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一)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且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四)根据各地的地方规定,失业人员可以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而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将会被停发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仅仅保障在参保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如果发生时还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应该由单位承担工伤费用。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