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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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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放弃共同财产怎么办

李* 天津-河北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2.18 08:55:00 400人阅读

婚内放弃共同财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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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放弃共同财产属于一种法律行为。具体说明如下:
1. 明确真实意愿:要确定双方都是真实的想法,最好写成书面材料,像签订协议之类的。在协议里把放弃的财产范围、时间等具体细节都写清楚。
2. 法律有效性:从法律层面来讲,只要双方是自愿的,而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种放弃行为就是有效的。
3. 可能面临审查:不过要留意,如果之后发生财产方面的纠纷,或者有一方反悔了,那之前签的协议就可能会被审查和认定。
4. 特殊情况无效:比如说,要是放弃财产这个行为是在被胁迫或者被欺诈的情况下做出来的,那这个行为可能就会被判定无效。

所以,在决定婚内放弃共同财产的时候,一定要保证是自己完全自愿的,而且要经过仔细思考,这样才能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2025-02-18 12:2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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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放弃共同财产这事,从法律上来说是一种特定的行为。具体得注意下面几点:
1. 明确双方真实想法。最好通过书面形式,像签协议这种方式,把放弃的财产范围、具体时间等细节都写清楚。
2. 从法律角度讲,只要双方是自愿的,而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种放弃行为就是有效的。
3. 不过要留意,要是之后出现财产方面的纠纷,或者有一方反悔了,那之前签的协议可能就得接受审查和认定。比如说,要是放弃财产是被胁迫或者欺诈才做的,那这个放弃行为可能就会被判定无效。

所以啊,决定在婚内放弃共同财产的时候,一定要保证是自己完全自愿的,而且得深思熟虑,免得遭遇法律风险。

2025-02-18 10:45: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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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放弃共同财产属于一种法律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 明确真实意愿:要确定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书面形式更为妥当,比如签订专门的协议。在协议中,需详细写明放弃的财产具体范围,像房产、车辆、存款等,还要明确放弃行为生效的时间等关键细节。
2. 法律有效性:从法律层面来讲,只要这种放弃行为是双方完全自愿的,并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就是有效的。
3. 潜在风险:不过,若后续出现财产方面的纠纷,或者其中一方反悔了,之前签订的协议就可能会受到审查和认定。例如,若一方是在受到另一方胁迫,比如以人身安全相威胁,或者被欺诈,如对方故意隐瞒财产真实情况等情形下作出的放弃行为,那么该放弃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因此,在决定婚内放弃共同财产时,一定要确保是完全出于自愿,并且经过了深思熟虑,这样才能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2025-02-18 09:16: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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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放弃共同财产属于一种法律行为,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明确真实意愿:要清楚双方的真实想法,最好用书面形式来体现,像签订协议之类的。在协议里,得把放弃的财产范围、时间等具体细节都写明白。
2. 法律效力:从法律层面来讲,只要双方是自愿的,而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种放弃行为就是有效的。
3. 潜在风险:不过要留意,如果之后出现财产方面的纠纷,或者有一方反悔了,之前签的协议可能就会被审查和认定。举个例子,要是放弃财产这个行为是在被胁迫或者欺诈的情况下做出来的,那这个行为可能就会被判定为无效。

所以,在决定婚内放弃共同财产的时候,一定要保证是自己完全自愿的,而且要经过深思熟虑,这样才能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2025-02-18 09:11:0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自愿放弃婚内共同财产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自愿放弃婚内共同财产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工资、奖金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四)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规定的除外”。
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法律规定接受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所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接受赠予人无偿给予财产的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必须是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比如受赠予人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实际取得财产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的,赠予合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予财产,不是夫妻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指上述四项财产以外,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从上面内容可知,夫妻共同财产包含的范围很广,另外,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这包括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首先,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次之,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一、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二、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四、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六、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七、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自愿放弃婚内共同财产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工资、奖金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四)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规定的除外”。
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法律规定接受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所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接受赠予人无偿给予财产的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必须是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比如受赠予人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实际取得财产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的,赠予合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予财产,不是夫妻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指上述四项财产以外,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从上面内容可知,夫妻共同财产包含的范围很广,另外,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这包括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首先,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次之,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一、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二、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四、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六、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七、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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