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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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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财产分割纠纷怎么处理的

何** 四川-巴中 同居咨询 2025.02.16 13:26:28 331人阅读

同居分手财产分割纠纷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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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先明确财产性质,能协商就签协议,协商不成可诉讼,财产按情况划分且照顾特定方。
法律解析:
同居期间财产有其独特的处理方式。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依出资份额、贡献等合理划分。这是因为虽然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但财产的取得凝聚了双方的付出。若双方能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财产分割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就有效,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若协商无果,向法院诉讼是解决途径。法院依据证据认定财产归属和份额,像出资凭证、登记情况等,保证公平公正。明确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参与分割,例如个人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这些财产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对财产积累贡献多的一方和生活困难方,彰显法律的人文关怀。如果在同居财产分割方面有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2025-02-16 18: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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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关键在于准确界定财产性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收入与购置财产,通常按一般共有处理,依出资份额、贡献等合理划分。

解决措施如下:
1.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财产分割协议。只要协议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具法律效力,依约执行。
2. 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证据判定财产归属及份额,像出资凭证、财产登记状况等都是重要依据。
3. 明确个人财产范围,诸如个人工资、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4. 分割财产时,充分考虑无过错方、对财产积累贡献多的一方以及生活困难方,给予适当照顾,以实现公平公正。  

2025-02-16 17:1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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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同居财产分割纠纷,先得搞清楚财产性质。双方一起赚的钱和买的东西,按一般共有财产来,依出资、贡献等合理分。

    要是能商量好,签个书面协议就行,只要不违法就有效。要是谈不拢,那就去法院起诉。

    法院靠证据定财产归属和份额,像出资凭证这些。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像工资、赔偿,归个人,不参与分。而且分割时会照顾无过错、贡献大还有生活困难的一方 。

2025-02-16 15:38: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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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同居期间财产性质需先明确,共同所得收入与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依据出资份额、贡献等合理划分。

(2)双方协商一致可签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分割,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就有效。

(3)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证据认定财产归属与份额,像出资凭证、财产登记情况等。

(4)一方个人财产,如个人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5)分割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对财产积累贡献多的一方以及生活困难方 。

提醒:
处理同居财产分割,注意保存好出资等相关证据。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

2025-02-16 15:17: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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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确定财产性质。弄清楚哪些是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哪些是一方个人财产。像个人工资等明确属于个人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二)尝试协商解决。如果能谈拢,就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分割方式,协议别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就行。

(三)协商不成则起诉。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出资凭证、财产登记情况等证据,方便法院认定财产归属和份额。法院分割时会照顾无过错方、贡献大的一方和生活困难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2025-02-16 13:57:30 回复

依情况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应当受理。

依情况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应当受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

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二,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应依法判决。如夫妻对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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