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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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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男方不用出抚养费

胡** 四川-遂宁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2.15 16:48:52 433人阅读

什么情况下男方不用出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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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书面协议约定男方无需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双方应确保协议内容完备、清晰,明确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争议。签订后妥善保存协议原件。
(二)若男方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要及时收集能证明自身状况的相关材料,比如医院诊断证明、失业证明等,按规定流程提供给相关部门或对方。
(三)子女已满十八周岁且能独立生活时,保留好能证明子女经济状况的材料,如工作收入证明等,以备不时之需。
(四)子女成年后因特殊原因需继续抚养而男方无负担能力的,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程序,如实提供自身经济情况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2025-02-15 22:4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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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基于意思自治原则,男女双方书面约定男方不付抚养费,只要是真实自愿且不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该约定有效。这体现了对当事人自主协商权利的尊重。
(2)当男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客观上没有支付能力,提供证明后不再支付抚养费,是考虑到实际履行能力的合理规定。
(3)子女成年能独立生活,意味着其具备自我生存能力,此时男方抚养义务相应终止,体现抚养责任与子女实际需求的关联。
(4)子女成年后因特殊原因需继续抚养,男方无负担能力经法院判定可不承担,这平衡了子女需求和男方实际状况。

提醒:
抚养费相关问题复杂,协议约定要确保合法有效;主张不支付抚养费需有充分证据,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

2025-02-15 21:34: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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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男方在特定情形下可能不用出抚养费。书面协议约定男方无需支付,且是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合法合规,该协议有效,男方可不支付。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抚养费问题上的运用,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协议应被尊重。
2. 若男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支付,提供证明后可不再支付。这是基于现实的经济状况考量,法律不能要求一个没有能力的人履行超出其能力范围的义务。
3. 子女满十八周岁且能独立生活,男方无需支付。因为此时子女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父母抚养义务相应终止。
4. 子女成年后因特殊原因需继续抚养,男方无负担能力经法院判定可不承担。这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综合判定。

建议在处理抚养费问题时,双方先友好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并确保其合法有效;若涉及到无能力支付等情况,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对于争议较大的,通过法定程序,由法院公正裁决 。  

2025-02-15 20:5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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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双方书面协议约定、男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子女成年能独立生活、子女成年因特殊原因需抚养但男方无负担能力经法院判定等几种情况下,男方可能不用出抚养费。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协议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义务。所以当双方书面协议约定男方无需支付抚养费,且协议合法有效时,该约定有法律效力。而对于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情况,这是基于客观的经济状况而无法履行支付义务。子女成年能独立生活,意味着其已具备自我生存的能力,父母的抚养义务相应终止。对于子女成年后因特殊原因需继续抚养但男方无负担能力的,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定是否免除男方的抚养费支付责任。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同时,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如果大家在抚养费相关问题上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2025-02-15 20:1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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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男女双方书面约定男方不用给抚养费,而且这约定是两人真心的,也不违法和违背道德,那这协议就有效,男方可以不出。
  
    男方要是没了劳动能力,还没别的收入,实在拿不出钱给抚养费,拿出证明后,就不用给了。

    孩子满18岁能自己养活自己,像靠工作能维持当地正常生活,男方就不用再给抚养费。

    孩子成年后因特殊情况要继续抚养,男方没能力负担,经过法院认定,可能也不用出。但得按法定程序让法院来判。

2025-02-15 18:30:23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时,存在以下情况,孩子可能会归男方: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男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从而将孩子判给男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女方争取到的击昏比较大,二周岁以下的孩子,考虑到年龄较小,需要母亲更多的照顾和关爱,原则上会将抚养权判归女方。但是也并非绝对,若出现某些情形,男方也可获得抚养权。对于二周岁以上的孩子,如出现以下情形,男方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1.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2.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3.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还处于生育期的;
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5.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的;
6.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男方一起生活,孩子已经习惯了现有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贸然改变会对孩子成长形成不利影响的。收集哪些证据有利于争取孩子抚养权:想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证据的证明目的只有一个:证明自己比对方更适合抚养孩子。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如基本的生活条件、工资收入、居住环境、教育程度、自己的思想品质对孩子的影响等。证明自己拥有较高的经济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以及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都将有肋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工作压力大,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负责照看。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照看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及身体状况,也是影响到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一个重要条件。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如果一方住所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较为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在下列情况下抚养权会给男方: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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