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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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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活动范围多大

陈* 江苏-镇江 强制措施咨询 2025.02.15 18:37:33 494人阅读

监视居住活动范围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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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活动范围确实依执行场所不同而存在差异。

1. 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时,被监视居住人以住所为活动空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所。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对其行动的有效监管,防止其干扰案件侦查等活动。
解决措施及建议:执行机关应明确告知被监视居住人相关规定及违反后果,加强对住所周边的巡查。

2.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被监视居住人只能在指定居所内活动,擅自离开属于违规行为。这种限制能更好地控制被监视居住人的行动轨迹。
解决措施及建议:执行机关要确保指定居所的安全性与适宜性,同时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

3. 执行机关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被监视居住人附加限制条件,被监视居住人也需履行法定义务。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会被逮捕。
解决措施及建议:执行机关应严格依法依规实施限制措施,对被监视居住人的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  

2025-02-15 22: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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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住所成为被监视居住人的主要活动空间,执行机关的批准是离开住所的必要前提,这旨在确保监控的有效性与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被监视居住人被限制在指定地点,同样不得擅自脱离该范围,防止其对案件造成干扰。

(3)执行机关基于案件复杂程度、嫌疑人危险性等因素,可灵活附加限制措施,限制会见特定人员便是其中一种,进一步保障案件办理不受外界不当影响。

(4)被监视居住人承担法定义务,传讯及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等,是维护司法程序公正和效率的基础要求。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逮捕措施,是对违反监视居住制度行为的有力威慑。

提醒:
被监视居住人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清楚具体要求时及时咨询执行机关,避免因违规面临更严厉法律后果 。

2025-02-15 21:52: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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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时,要严格待在住所内,有外出需求必须提前向执行机关申请,获批后才能行动。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就安心待在指定居所,不可私自离开。

(三)面对执行机关附加的限制,比如限制会见特定人员,要积极配合。

(四)务必履行法定义务,传讯时准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等,避免因违反规定被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2025-02-15 21:45: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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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视居住的活动范围因执行场所而异。在住处执行的,被监视者一般只能在自家活动,没经执行机关同意不能离开。

  在指定居所执行的,活动范围限于指定地方,未经批准同样不许擅自离开。

  执行机关能依案件情况附加限制,像限制会见特定人员。被监视者要履行法定义务,比如传讯时及时到案等。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逮捕 。

2025-02-15 21:1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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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监视居住的活动范围因执行场所不同而有别,且执行机关可附加限制,被监视居住人需履行法定义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会被逮捕。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被监视居住人基本活动范围就是自己住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活动范围限于指定居所,同样不得擅自离开。执行机关出于案件侦查等需要,有权对被监视居住人附加限制,像限制会见特定人员等。被监视居住人也有诸多法定义务,例如传讯时要及时到案、不能干扰证人作证等。若违反这些规定且情节严重,就可能面临被逮捕的后果。这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律秩序。如果大家对监视居住的具体法律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权利义务。

2025-02-15 20:26:00 回复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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