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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有哪些

刘* 上海-松江区 行政诉讼咨询 2025.02.15 17:19:19 398人阅读

先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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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纳税争议以及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争议这两种常见情形,需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解析:
对于纳税争议,当纳税人等与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出现分歧,涉及税款、滞纳金缴纳等情况时,要先按税务机关决定缴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之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才可起诉。这是因为税务领域专业性强,行政复议能利用税务机关专业优势处理问题。而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争议,若公民、法人等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已依法取得的相关自然资源权益,也应先申请复议,再决定是否诉讼。此类复议前置规定目的在于发挥行政机关在特定领域专业长处,高效解决争议。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不确定如何处理,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15 21: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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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规定中,纳税争议以及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争议这两种常见情形属于先复议后诉讼的范畴。

对于纳税争议,当纳税人等与税务机关在税款、滞纳金缴纳等问题上产生分歧时,需先按税务机关纳税决定缴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之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可起诉。这是因为税务工作专业性强,先由税务机关自身复查,能更好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

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争议方面,若公民等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依法取得的相关自然资源权益,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再起诉。这利于发挥行政机关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专业特长。

为更好遵循这些规定,相关主体要熟悉自身权益和法律程序。遇到纳税争议,及时了解纳税决定依据,按要求操作;面对自然资源权益争议,准确判断是否符合复议前置条件,依规申请复议和诉讼 。  

2025-02-15 20:0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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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争议:要是在税款、滞纳金缴纳等方面,纳税人等和税务机关有了分歧,得先按税务机关要求交钱或提供担保,之后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才能向法院起诉。

    自然资源权益争议:当觉得行政机关的行为侵害了自己已合法获得的土地等自然资源权益时,要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后仍有异议,再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类复议前置规定,是为让行政机关利用专业长处,处理特定领域纠纷 。

2025-02-15 20:01: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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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纳税争议方面,因税款缴纳等问题与税务机关产生分歧时,相关责任人要先按税务机关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之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才可向法院起诉。这是因为税务领域专业性强,行政复议能借助税务机关专业知识先处理争议。
(2)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争议上,当行政行为被认为侵犯已依法取得的相关自然资源权益时,需先申请行政复议,之后才能向法院诉讼。这利于发挥行政机关在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高效解决争议。

提醒:
遇到上述两类争议,务必遵循先复议后诉讼的程序,不可直接起诉,以免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  

2025-02-15 18:3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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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纳税争议情况,相关人员要明确流程。当和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有争议,要先按税务机关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对应的担保。这是保障后续合法维权的基础。之后申请行政复议,要是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再向法院起诉。

(二)在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争议方面,若觉得行政机关行为侵犯了自己已合法取得的相关权益,别直接去法院,应先申请行政复议。等复议有结果了,要是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  

2025-02-15 17:50:09 回复

对于拆迁中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适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规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讼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但被告的,不受此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讼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但被告的,不受此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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