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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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属于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款后失踪,不一定构成诈骗罪。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不符合这一时间条件和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为同居关系。 4、未婚同居不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5、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 由上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未婚同居,因此,未婚同居是合法的,只是它不是合法婚姻,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未婚同居应注意的事项: 1、双方父母 假如他的父母还是把他当小孩,希望你和他一样哄着他,而他也很享受做儿子的待遇,偏偏你的母性没有那么足,以后会产生很多摩擦;假如双方父母相处不欢,连表面和谐都很难做到,也将成为问题;假如你不喜欢他的父母,或者他看不惯你的父母,也将成为日后幸福的隐患。 2、休息天怎样度过 假如你休息天爱睡懒觉,他偏偏爱早起收拾屋子,还非把你给吵起来不可,吵架势在难免。起床时间差异产生的摩擦,只有父母才可包容;另一方面,假如对方优柔寡断,总是定不下来,周末两人一起干些什么,或者相反,总是粗暴决定要干些什么,都会产生不快。 但是这条比较好解决,双方可以定个规则,比如周六是女生日,周日是男生日,女生日就以女生为优先,凡事听女生的。反之亦然。 3、有关孩子的讨论是否能取得共识 婚前就这一话题,务必深入、反复讨论,好知道对方想法是否与自己大方向一致。比如是否一个要小孩,一个不要小孩;一个希望填鸭式教育,一个希望发展个性等等。 4、钱的使用之道 一个节约,一个浪费,比如每个月收到水电费账单时,可能节约的那方就会有所抱怨: 为什么总是忘记关灯?为什么刷牙时一直任水开着?一个自己喜欢了就买下,另一个总是买便宜货……用钱方面的不同,买东西方法的不同其实包含着整个价值观的不同。 5、家事 其实不仅包括谁该做多少家务这个问题,更需要注重的是一些琐事:比如一个爱乱扔乱放,一个衣架和衣架之间都差不多挂同样距离;一个什么都爱收着,另一个杂志看完就当垃圾处理掉;甚至小到挤牙膏的不同,积小成 大,这样的细节,往往成为一次大吵的导火索。 6、其他需要注重的事情 细节还包括:电视遥控权;饮食(吃饭时的噪音;喝酒是否过量;隔夜的菜是继续吃还是倒掉……);尤其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又出现一个新的问题:在你开车时,他是不是一直会从旁指导(啰嗦)?他总是要你按照他的路线驾驶?看来,学会对内保持沉默的男人,如今是越来越难得了。 未婚同居是合法的,它只是不能够像婚姻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已。男女双方在同居的生活中,也可以更加的了解对方,当然,我们也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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