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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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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给付抚养费

宋* 江西-上饶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2.15 11:06:33 450人阅读

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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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确实可能存在不给付抚养费的情形:
1. 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时,给付方若因严重疾病、残疾等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劳动获收入,连自身生活都难维持,客观上不具备给付能力,这种情况下可不支付抚养费。
2. 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如在离婚或子女抚养协议中明确约定一方无需支付,且该约定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时,可按约定执行。不过若子女生活有重大变化需增加抚养费,法院会重新审查约定。
3. 子女年满18周岁且能独立生活,一般抚养费付至子女18周岁,若此时子女已参加工作有稳定收入,父母法定给付义务即终止。

建议在涉及抚养费问题时,充分考虑子女实际需求和各方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应谨慎且合法,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02-15 15:3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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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这种情况:
    - 首先,需要有相关的权威证明来证实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比如医院出具的因严重疾病导致无法劳动的诊断证明,或者残疾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等级鉴定报告等。这些证明材料可以作为无法给付抚养费的有力证据。
    - 其次,要能够证明自己确实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例如没有存款、房产等可变现用于支付抚养费的财产,且没有亲属或其他渠道可以提供经济援助。
(二)关于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
    - 协商过程要确保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在签订离婚协议或者子女抚养协议时,应当明确、清晰地写明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的条款。
    - 同时,要时刻关注子女的生活状况。虽然约定了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子女日后生活出现重大变化,如突发重大疾病、教育费用大幅增加等,需要增加抚养费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查相关约定,可能会要求原来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支付相应费用。
(三)针对子女年满18周岁且能独立生活的情况:
    - 要确定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这是一个明确的时间节点。
    - 还需要确认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例如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能够自行解决生活、学习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可以通过提供子女的工作证明、收入流水等材料来证明其独立生活的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当出现上述如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确实无法履行、双方协商不损害子女权益以及子女成年且能独立生活等情况时,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以不给付抚养费。

2025-02-15 13:38: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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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双方协商一致(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子女年满18周岁且能独立生活这几种情况下,可能可以不给付抚养费。
法律解析:
1、对于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给付抚养费应以有支付能力为前提。若一方因严重疾病、残疾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连自身生活都难以维持,客观上确实不具备支付抚养费的能力,法律会考虑这一实际情况。
2、双方协商一致时,只要相关约定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过,若子女生活后续有重大变化需增加抚养费,法院会重新审查约定。
3、子女年满18周岁且能独立生活,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子女一般至18周岁,此后若子女已能独立生活,父母法定的给付抚养费义务即终止。
如果您对抚养费给付相关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2025-02-15 12:31: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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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不给付抚养费的,具体如下:
1. 丧失劳动与经济来源:当需要给付抚养费的一方,由于严重疾病、残疾等因素,完全失去劳动能力,没办法通过工作赚钱,连自己的生活都没办法保障时,就可能无法支付抚养费。毕竟自身生存都成问题,实在没有能力再去承担抚养费用。
2.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若双方经过协商,在离婚协议或者子女抚养协议中明确写了一方不用支付抚养费,那可以不用给。不过前提是不能伤害到子女的合法权益。要是之后子女生活有重大变化,需要更多抚养费,法院会重新审视相关约定。
3. 子女成年且能独立:通常抚养费给到子女18岁。若子女满18岁且能独立生活,比如有工作、收入稳定,父母就没有法定的给付抚养费义务了。

2025-02-15 12:0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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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对于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的情况,当给付方因严重疾病、残疾等导致无法劳动获取收入,连自身生活都难以维系时,客观上缺乏给付能力,法律会考虑这一实际情况,可能允许其不给付抚养费。
2. 双方协商一致时,在离婚协议或子女抚养协议中明确约定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是可行的,但前提是不能损害子女合法权益。若后续子女生活有重大变化需增加抚养费,法院会重新审查约定。
3. 子女年满18周岁且能独立生活,比如有工作和稳定收入,父母法定的给付抚养费义务即终止。
提醒:
涉及抚养费给付问题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2-15 11:22:41 回复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起诉到法庭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

对于离婚什么情况不用付抚养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
二、离婚什么情况不用付抚养费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撕破脸皮,告上法庭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虽说不能因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免除抚养义务,但要是父母一方确实不具有抚养能力或者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的。因此关于离婚什么情况不用付抚养费的问题,答案就呼之欲出了。具体的情形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抚养费哪些情况能一次支付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时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司法实践一般判决按月或按年支付。不过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是一次性支付之后,并不意味着以后就没有了任何责任,但情况发生改变时,是有权要求其增加抚养费的。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还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根据有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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