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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不分红用提盈余公积吗

杨* 四川-自贡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5.02.15 09:05:41 422人阅读

公司利润不分红用提盈余公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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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从法律规定看,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按《公司法》要求要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作为公司法定公积金。这是强制性规定,旨在规范公司财务运作。
比如公司当年盈利 100 万,就需提取 10 万作为法定公积金。

(2)法定公积金有着重要用途,可弥补公司亏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能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3)即便公司不分红,为保障自身发展及偿债能力,也应依规提取。而存在以前年度亏损时,要先弥补亏损才能提取。

(4)若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会面临法律风险。这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损害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提醒:
公司应严格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避免因违规操作面临法律风险。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

2025-02-15 12:3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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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就算利润不分红,也可能得提取盈余公积。按公司法,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要拿出百分之十作为法定公积金。累计到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法定公积金能补亏损、扩经营或增资。

   从规范财务、保障发展和偿债能力看,即便不分红,通常也该按规定提取。若有以前年度亏损,先弥补再提取。

   要是股东会等决议不提取法定公积金,这违法,会有法律风险 。

2025-02-15 12:06: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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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公司而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处理盈余公积问题。每年分配税后利润时,先查看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若未达百分之五十,就按利润的百分之十提取。
(二)若公司有以前年度亏损,得先弥补亏损,之后再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
(三)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不能随意决议不提取法定公积金,要依法依规进行财务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2025-02-15 11:13: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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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利润不分红也可能需要提取盈余公积。
法律解析:
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时,才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有着重要作用,比如弥补公司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所以即便公司当年利润不分红,从规范财务、保障公司后续发展及偿债能力等方面考虑,通常也应按规定提取。不过,若公司存在以前年度亏损,得先弥补亏损再提取。另外,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是存在法律风险的。如果您所在的公司在盈余公积提取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律要求。

2025-02-15 09:4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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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不分红确实可能需要提取盈余公积。这是基于多方面考虑,《公司法》对法定公积金提取有明确要求,旨在规范公司财务运作,保障公司长远发展与偿债能力等。

具体措施和建议如下:
1. 严格遵守规定。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及时准确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依规不再提取。
2. 重视亏损弥补。若存在以前年度亏损,务必先进行亏损弥补,之后再提取盈余公积,确保财务处理合规。
3. 避免违法决议。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不能随意作出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决议,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要始终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  

2025-02-15 09:42:48 回复


1、转增比例过高,会影响公司账面上的业绩(主要是利润率),对公司长远发展不利;
2、由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的 应提未提折旧和应纳未纳税收,如果转增比例过高,会涉及到较大数额的折旧及纳税调整,倘若验资时无法通过,则需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这不仅影响增资扩股的进程,也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对公司的发展不利。


一、原因:
1、剩余股利政策只分配当期利润,不分配以前的利润。股东权益包含盈余公积,因此在股东权益的增加额中,已经包含了盈余公积的提取数,故不用再减去。
2、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在计算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二、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转增时所留存的该科目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扩展资料:基本步骤剩余股利政策的决策步骤如下:
(一)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确定公司的最佳资本预算;
(二)根据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及最佳资本预算预计公司资金需求中所需要的权益资本数额;
(三)尽可能用留存收益来满足资金需求中所需增加的股东权益数额;
(四)留存收益在满足公司股东权益增加需求后,如果有剩余再用来发放股利。优缺点及适用性优点留存收益优先保证再投资的需要,从而有助于降低再投资的资金成本,保持最佳的资本结构,实现企业价值的长期最大化。缺点如果完全遵照执行剩余股利政策,股利发放额就会每年随投资机会和盈利水平的波动而波动。即使在盈利水平不变的情况下,股利也将与投资机会的多寡呈反方向变动:投资机会越多,股利越少;反之,投资机会越少,股利发放越多。而在投资机会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则股利发放额将因公司每年盈利的波动而同方向波动。剩余股利政策不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与支出,也不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适用性剩余股利政策一般适用于公司初创阶段。注: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法定公益金已经取消,改为任意公积金的内容。公司法167条3款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还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用途: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企业扩大再生产;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任意盈余公积用途:如上,也可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


1、转增比例过高,会影响公司账面上的业绩(主要是利润率),对公司长远发展不利;
2、由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的 应提未提折旧和应纳未纳税收,如果转增比例过高,会涉及到较大数额的折旧及纳税调整,倘若验资时无法通过,则需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这不仅影响增资扩股的进程,也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对公司的发展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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