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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离婚时确实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过宅基地上房屋的分割则有不同规则。
1. 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双方先协商房屋归属,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协商无果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建房出资等因素作出判决。
2. 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建房方。但婚后有扩建、修缮等情况,这部分价值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 需注意,宅基地使用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在进行房屋分割时,要结合当地宅基地管理政策。比如有些地方规定,非本集体成员不能取得宅基地房屋所有权,这种情况下就要按照政策灵活处理房屋归属与补偿问题,确保分割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兼顾地方实际情况 。
2025-02-14 17: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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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并非夫妻任何一方,所以在离婚时不能将其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而宅基地上的房屋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
(2)若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均等分割,双方能先自行协商房屋的归属问题,取得房屋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若协商没有结果,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建房时的出资情况等多种因素进行判决。
(3)要是房屋是一方在婚前建造的,那么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建房方。但婚后若存在对房屋扩建、修缮等情况,这部分增加的价值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并且宅基地使用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分割时要结合当地宅基地管理政策。
提醒:
离婚涉及农村宅基地房屋分割,要准确判断房屋性质,同时关注当地政策,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
2025-02-14 15:40: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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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婚后共同出资建造房屋的情况,夫妻双方先自行友好协商房屋归属问题。比如可以考虑双方对房屋未来使用的需求等因素。
(二)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及时收集建房出资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公正判决。
(三)若是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婚后有扩建修缮,要保留好扩建修缮费用等相关凭证,以便准确分割这部分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2025-02-14 14:3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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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产权归集体,离婚时不能当夫妻共同财产分,可上面的房子能分。
婚后一起出资建的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通常平分。双方能商量房子归谁,得房的给对方补偿。谈不拢可起诉,法院按实际使用、建房出资等判。
一方婚前建的房,是其个人财产,离婚归建房者。但婚后扩建、修缮部分,价值可当共同财产分。且“一户一宅”,分割要结合当地政策 。
2025-02-14 14:2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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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离婚时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宅基地上房屋依不同建造情况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割方式,且分割需结合“一户一宅”原则和当地政策。
法律解析: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决定其所有权归集体,夫妻离婚时无法对其进行分割。但宅基地上房屋,若是婚后共同出资建造,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配,双方能自行商议房屋归属,得到房屋的一方给予对方补偿;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实际使用、建房出资等情况判决。若是一方婚前建造,那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建房方,不过婚后有扩建、修缮的,这部分价值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户一宅”原则贯穿其中,具体分割必须参考当地宅基地管理政策。如果大家在遇到类似农村宅基地房屋分割的法律问题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2-14 12:42: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