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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岁受工伤怎么赔偿

王* 新疆-乌鲁木齐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02.14 07:28:01 369人阅读

超过60岁受工伤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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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60岁以上劳动者若未享受相关待遇且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后赔偿标准和一般工伤相近。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2.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这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应依据劳务合同约定或过错责任原则,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解决。若雇主有过错致其受伤,雇主需承担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赔偿责任。

提醒:
60岁以上劳动者受伤情况复杂,不同情形赔偿途径和标准差异大,具体案情不同解决方案也不同,建议咨询我进一步分析。

2025-02-14 12:5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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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0岁以上劳动者工伤问题,有不同情况需明晰:
1. 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且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后赔偿标准和一般工伤差不多。像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按伤残等级发放的伤残津贴等都有保障。例如,医疗费会由工伤保险基金依规支付,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
2. 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此时受伤不能用《工伤保险条例》处理,要按劳务合同约定或过错责任原则,走民事侵权赔偿途径。如雇主有过错致伤,需承担医疗、误工等费用赔偿责任。

2025-02-14 12:3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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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60岁以上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且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若认定为工伤,赔偿标准和一般工伤大体一样。具体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间,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另外,根据伤残等级会有伤残津贴等项目。
(二)对于60岁以上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的劳动者:
    这种情况下受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就按照合同约定来解决赔偿问题;要是没有合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解决。例如雇主存在过错致使劳动者受伤,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025-02-14 10: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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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60岁以上劳动者工伤认定及赔偿需分情况看待,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且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按工伤标准赔偿;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的,按民事侵权赔偿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1、对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且存在劳动关系的60岁以上劳动者,认定工伤后赔偿与一般工伤类似。因为其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条件,所以适用工伤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保险基金等会按规定支付如医疗费等费用。
2、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由于不符合劳动关系认定,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应按劳务合同约定或过错责任原则,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解决。比如雇主有过错致伤,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60岁以上劳动者受伤情况复杂,若遇到相关问题难以判断,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14 10:18: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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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劳动者工伤情况特殊,需区别对待。

1.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且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认定工伤后赔偿标准与一般工伤大体一致。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对此,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这类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确保其受伤后能得到相应保障。
2.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时,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需按劳务合同约定或过错责任原则,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解决。如雇主有过错致伤,要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责任。在此情形下,双方签订劳务合同时应明确相关赔偿事宜,以防纠纷。

2025-02-14 08:31:07 回复

对于超过60周岁以上受不受劳动法保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60岁以上的劳动职工因工伤同样受劳动法保护,不会因为年龄和工伤而受到限制,同时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超过60周岁以上受不受劳动法保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60岁以上的劳动职工因工伤同样受劳动法保护,不会因为年龄和工伤而受到限制,同时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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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超过60周岁以上受不受劳动法保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60岁以上的劳动职工因工伤同样受劳动法保护,不会因为年龄和工伤而受到限制,同时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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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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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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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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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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