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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败诉不给钱怎么起诉

贺** 江苏-镇江 欠款追讨咨询 2025.02.14 02:54:27 413人阅读

对方败诉不给钱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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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申请强制执行是关键一步。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备好相关材料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法院会运用法定手段查询、冻结、扣划对方财产,像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都是可执行范围,以此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若察觉到对方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要积极向法院提供准确线索,促使法院依法采取对应措施,防止对方借此逃避责任。

(3)当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可能裁定中止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权益无法保障,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财产,便可申请恢复执行。

提醒:
在执行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提供有效线索,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2-14 09:2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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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败诉不给钱,不用再起诉,能这样维权。先申请强制执行,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结束后,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文书副本、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判决法院申请。法院受理后会查、冻、扣对方财产。

    要是发现对方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给法院提供线索,让法院采取措施。

    若对方实在没财产执行,法院可能裁定中止,等发现有财产了再恢复。依靠合法执行程序让对方给钱 。

2025-02-14 08:25: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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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强制执行要及时,在规定期限准备好所需材料前往判决法院办理。这能借助法院强制力,对对方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和扣划,让自己权益有实现可能。
(二)留意对方财产动向,一旦发现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积极向法院提供线索,借助司法力量制止其不当行为。
(三)面对对方确实无财产可执行的情况,虽会中止执行,但要保持关注,待其有财产时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2025-02-14 06:2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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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对方败诉后不按判决给钱,无需再次起诉,可通过合法执行程序维权。
法律解析:
当遇到对方败诉却不履行给钱义务的情况,法律赋予了我们有效的维权途径。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结束后,就能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时候要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法院受理申请后,有权力对对方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和扣划,像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这些都在范围内。要是发现对方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应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让法院采取措施制止。若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一旦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便会恢复执行。通过这些合法执行程序,能最大程度保障权益实现。如果在这一过程中遇到难题或不清楚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2025-02-14 05:27: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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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败诉后不按判决给钱,无需再次起诉,可通过合法执行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1. 申请强制执行。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对对方财产进行查询、冻结、扣划,像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都在范围内。
2. 提供逃避执行线索。一旦发现对方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法院会依法采取措施。
3. 应对无财产执行情况。若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裁定中止执行。不过这并非意味着权益无法实现,待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时,执行程序将恢复。  通过这些方式,能最大程度促使对方履行给付义务。  

2025-02-14 03:41:0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依法强制执行。 第九十六条 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或者该的上一级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讼又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九十八条 或者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或者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负责赔偿。 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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