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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根据物权法 结你的问题来看 如果是不动产抵押经过登记 则抵押权生效。如果是动产 因抵押合同已无效 则抵押权也是无效的。 但是不进行抵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018-03-04 07:0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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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抵押权登记后合同无效,抵押权是否有效有如下解释:
无效。抵押权成立不管是不动产还是动产都要求合同有效。抵押权就算登记也不成立,补救办法就是另写合同设立抵押权来担保债务人不当得利返还之债,老钟书上有。这样担保物权的主债权就能存在,担保物权就有所依附。如果没有补救措施,只能让担保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了。
2018-03-04 06:5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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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抵押人对于抵押物任然具有所有权与处分权,属于有权处分,受让人可以原始取得。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前提下,抵押人与受让第三人签订的转让抵押物协议不因《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的规定而无效。多数认为转让合同无效的理由就是《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的“不得转让”规定。他们认为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转让抵押物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2020-11-05 05:44: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