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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拘留所可以担保出来吗

魏* 内蒙古-乌海 治安管理咨询 2025.02.13 15:01:42 481人阅读

去了拘留所可以担保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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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拘留所能否担保出来因拘留类型而异。行政拘留通常不能担保出来,它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短期人身自由限制处罚,按规定执行完拘留期限即可。

刑事拘留则不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符合条件才可能被取保候审,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司法机关会依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是否批准申请。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对于行政拘留,被处罚人应安心接受处罚,遵守拘留所规定,等待拘留期限结束。  
2. 涉及刑事拘留申请取保候审时,相关人员要准确了解法定条件,准备充分材料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  
3. 若申请获批,要按要求提供合格保证人或足额交纳保证金 。  

2025-02-13 18:0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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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一种处罚手段,目的在于短期限制其人身自由,以起到惩戒作用,一般按既定拘留期限执行完毕,不存在担保出来的常规途径。

(2)刑事拘留则不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3)符合特定法定条件才可能被取保候审,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况。

(4)司法机关会严格依据案件具体情形审查判断,决定是否批准申请。若批准,需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提醒:
涉及拘留相关事宜,要清楚区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若有取保候审需求,务必准确了解法定条件并按程序申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  

2025-02-13 17:5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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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行政拘留,确实一般按规定执行完拘留期限,不会通过担保出来。这是因为行政拘留性质就是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目的在于惩戒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二)若是刑事拘留,相关人员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满足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司法机关审查批准后,要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等 。  

2025-02-13 17:3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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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留所能否担保出来得视情况。行政拘留通常不能担保,它是短期限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按期限执行完就结束。

    刑事拘留的话,嫌疑人、被告人及其相关人员可申请取保候审。

    符合条件就能取保,像可能判管制、拘役等,或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的。

    司法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批准,批准的话要提供保证人或交保证金 。

2025-02-13 17:01: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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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拘留所能否担保出来分情况,行政拘留通常不能担保,刑事拘留符合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解析:
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短期自由限制处罚,按规定执行完拘留期限就结束,一般不存在担保出来的情况。而刑事拘留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能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像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况,符合法定条件就有可能被取保候审。司法机关会依据案件实际状况审查判断是否批准申请,批准的话,要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要是你对拘留所担保及取保候审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

2025-02-13 16:48:5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拘留所与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羁押场所。它们的羁押对象、羁押期间、会见权与不得羁押的情况都会有所不同,相对于拘留所而言,要求更严格、更规范,这是由它们所羁押的对象的违法程度不同所决定的。 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3、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羁押在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 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根据《条例》规定,以下三类人不予收押:一是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拘留所与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羁押场所。它们的羁押对象、羁押期间、会见权与不得羁押的情况都会有所不同,相对于拘留所而言,要求更严格、更规范,这是由它们所羁押的对象的违法程度不同所决定的。 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3、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羁押在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 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根据《条例》规定,以下三类人不予收押:一是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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