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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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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喝酒喝多了出事了谁的责任

龙* 陕西-宝鸡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2.13 06:14:22 360人阅读

两个人喝酒喝多了出事了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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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避免强行劝酒,尤其是明知对方身体不适不宜饮酒时,更不能强行劝酒。

(二)喝酒过程中多留意同伴状态,若发现有人饮酒过量可能有危险,要及时采取送医、通知家属等合理措施。

(三)自身饮酒也要适量,避免因自身过量饮酒出事让他人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2025-02-13 12:3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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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存在劝酒行为时,若明知对方身体不适不宜饮酒却强行劝酒,致使对方因过量饮酒出事,劝酒者需依过错程度赔偿损失。这是因为劝酒者的行为违背了基本的注意义务,对损害结果存在过错。

(2)无劝酒等不当行为时,共同饮酒者对出事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发现对方饮酒过量有危险却未采取送医、通知家属等合理措施,导致损害结果发生,可能要担责。此义务源于共同饮酒这一先行行为引发的附随义务。

(3)若出事完全是喝酒者自身原因,且其他人无过错行为,其他人通常无需担责。法律秉持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则无责任。

提醒:
共同饮酒时,注意避免强行劝酒 ,发现有人饮酒过量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潜在法律风险。  

2025-02-13 11:37: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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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喝酒后有人出事,责任认定确实要依具体情形判断。

1.
若饮酒时有劝酒行为,且被劝酒者因过量饮酒出事,劝酒者可能担责。比如明知对方身体不适仍强行劝酒致其身体受损,劝酒者需按过错程度赔偿。这是因为劝酒行为直接导致对方过量饮酒进而出事。
解决措施:饮酒时切勿强行劝酒,了解他人身体状况,避免因不当劝酒引发意外。

2.
喝酒时无劝酒等不当行为,一起喝酒者对出事者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发现对方饮酒过量有危险却未采取送医、通知家属等合理措施致损害结果发生,可能担责。这是基于共同饮酒产生的附随义务。
解决措施:共同饮酒过程中多留意他人状态,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3.
出事完全是喝酒者自身原因,如突发疾病,且其他人无过错行为,其他人通常无需担责。责任认定重点在于有无过错行为及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解决措施: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要对自身健康状况有清晰认知,饮酒适量。  

2025-02-13 10:46: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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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起喝酒有人出事,责任认定要视具体情况,关键看有无过错行为及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法律解析:
在共同饮酒的场景中,若存在劝酒行为,像明知对方身体不适不宜饮酒却强行劝酒,致使被劝酒者因过量饮酒出事,劝酒者基于过错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若喝酒时无劝酒等不当行为,一起喝酒者对出事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对饮酒过量可能有危险的人采取送医、通知家属等合理措施,导致损害结果发生,也可能担责。要是出事完全因喝酒者自身突发疾病等自身原因,且其他人无过错行为,其他人通常无需担责。生活中这类情况不少见,若遇到类似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13 09:2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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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起喝酒时,要是有劝酒行为,被劝酒的人因喝多出事,劝酒的可能得担责。像明知对方身体不好还硬劝酒,造成伤害,劝酒者得按过错大小赔偿。
    2. 喝酒时没不当劝酒行为,一起喝的人也有安全保障义务。发现有人喝多有危险,却没送医或通知家属,导致出事,也可能担责。
    3. 要是喝酒者完全因自身突发疾病出事,其他人没过错,就不用担责。责任认定看各方有无过错及和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

2025-02-13 07:36:46 回复

《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由于双方均无证驾驶摩托车,所以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第二,双方责任的认定,要看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过错大小之比例。
第三,由于在楼主的叙述中,对方车辆是逆行,仅凭此一点,对方全责没有问题;楼主朋友摩托车正常行驶,所以无责任。
第四,至于说到转弯车辆必须要避让直行车辆,由于本次交通事故中,对方已经有逆行的行为,所以,可以为次要证据。
第五,至于楼上所说,楼主朋友也有过错,那就是无证驾驶,但本人认为,这与本次事故责任无关。
相关规定:
《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
第一项、第三项、
第五项至
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楼主朋友接受的处罚为:最高罚款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方接受的处罚为:摩托车被扣留,强制报废,最高罚款元(估计比楼主的朋友要严重一些),15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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