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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被法院划走怎么办

李** 山东-泰安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5.02.12 18:54:12 374人阅读

账户资金被法院划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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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划走资金通常源于涉及诉讼案件,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义务后未及时履行,对方申请强制执行。若想应对,有以下办法:
1.
若认为划款有误,比如已履行义务或对债务金额存疑,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像还款凭证、债务不存在的证明等。法院会按规定时间审查,必要时组织听证。

2.
若是对原判决、裁定不服致使资金被划走,且符合再审条件,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准备好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以及新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通过再审程序纠正错误裁判,维护自身权益 。

2025-02-12 21: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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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划走资金常见原因是当事人涉诉,在法律文书生效确定义务后却未按时履行,被对方申请强制执行。这是司法程序保障债权人权益的一种手段。
(2)若觉得划款存在错误,比如义务已履行或者对债务金额存疑,当事人有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书面申请必不可少,清晰阐述理由并提供关键证据,像还款凭证能证明已履行义务,债务不存在的证明可直接否定债务基础。
(3)要是对原判决、裁定不服致使资金被划走,且符合再审条件,在法定期限内可申请再审。准备好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和新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申请。

提醒:
面对法院划走资金情况别慌乱,先查明原因。申请执行异议或再审要按规定准备材料,把握好时间节点 。  

2025-02-12 21:13: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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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法院划走资金原因很关键。若涉及诉讼未履行义务被强制执行,就要查看具体案件情况。

(二)觉得划款有误,像已履行义务或对债务金额有看法,就赶紧向执行法院提执行异议。写好书面申请,讲清理由并带上证据,比如还款凭证等。

(三)要是对原判决、裁定不服才导致资金被划走,且符合再审条件,在规定时间申请再审。准备好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2025-02-12 20:0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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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弄清楚法院划走资金为啥。往往是因为有诉讼案子,法律文书生效该履行义务却没及时做,被对方申请强制执行了。

    要是觉得划款不对,像已履行或者对债务金额有看法,能向执行法院提执行异议。得写书面申请,讲清理由并附上证据,像还款凭证等。法院会按时审查,必要时听证。

    要是因不服原判决、裁定资金被划,符合再审条件,在规定时间申请再审。准备好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纠正错判,维护权益。

2025-02-12 19:5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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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法院划走资金通常因涉及诉讼未履行义务被强制执行;若认为划款有误可提执行异议;对原判决裁定不服符合条件可申请再审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当涉及诉讼案件,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需履行义务后却未及时履行,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便可能划走资金。要是觉得划款存在错误,比如自己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对债务金额有不同看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同时附上如还款凭证等能支撑自己观点的证据。法院会依规在规定时间审查,必要时组织听证。要是对原判决、裁定不服才导致资金被划走,且符合再审条件,在法定期限内可申请再审,准备好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新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如果在这方面遇到困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12 18:59:5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被冻结的帐户,在法定的时间内,经通知,被执行人拒不主动执行的,可以将冻结的账户上的钱划走,然后转给申请执行人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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