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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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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赌金额怎么认定出来

李* 吉林-白山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2.12 08:18:08 304人阅读

网赌金额怎么认定出来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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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实际投注金额:明确自己在网络赌博平台充值用于下注的资金数额,这是最基础的认定部分。

(二)关注赢取财物价值:若有赢取财物,要清楚其折算成货币后的数额,这也会计入赌资。

(三)重视账户交易记录:知晓通过银行卡、电子支付等的资金流转情况,特别是那些能表明与赌博有关的进出资金数额。

(四)清楚平台数据记录:明白网络赌博平台的投注记录、资金流水等数据记录,在司法机关依法调取后会作为关键依据。

(五)知晓现场查获资金:若存在现场查获的与网赌相关的资金,比如现场现金等,也会计入赌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  

2025-02-12 13:2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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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投注金额以实际投入网络赌博平台用于下注的资金数额认定,这是赌资的基础部分。
(2)赢取财物折算的货币数额同样计入赌资,全面考量赌博行为涉及的经济利益。
(3)银行卡、电子支付等账户交易记录,明确与赌博相关的进出资金数额,是认定赌资的有力证据。
(4)网络赌博平台依法调取的投注记录、资金流水等数据记录,为赌资认定提供关键支撑。
(5)现场查获的与网络赌博相关的资金,如现场现金等,也属于赌资认定范畴。司法机关凭借多方面证据综合判断,确保对涉赌行为量刑定罪的准确性。

提醒:
参与网赌违法,不要参与网络赌博活动。若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分析。

2025-02-12 12:0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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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赌金额认定多维度且严谨。投注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像充值到网络赌博平台用于下注的资金是直接认定部分;赢取财物折算成货币数额同样计入赌资。

2. 资金流转记录是重要证据。通过银行卡、电子支付等的交易记录,能明确与赌博有关的进出资金数额;网络赌博平台的数据记录,如投注记录、资金流水等,经司法机关依法调取后,成为认定赌资的关键依据。

3. 现场查获的相关资金也会计入。比如在查获赌博场所时现场的现金等,只要能证明与网赌相关,就纳入赌资认定范围。

解决措施和建议:
司法机关应加强对各类证据的全面收集与仔细甄别,提升证据收集的准确性与效率。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网络赌博平台的监管力度,保障平台数据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便为准确认定网赌金额提供坚实基础,确保对涉赌行为量刑定罪的公正性。  

2025-02-12 10:5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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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网赌金额认定依据多方面,包括实际投注资金、赢取财物折算金额,银行卡等交易记录、平台数据记录以及现场查获相关资金,司法机关据此准确量刑定罪。
法律解析:
在网络赌博中,实际充值用于下注的资金是赌资认定基础,赢取财物换算的货币数额同样属于赌资。银行卡、电子支付等账户交易记录,能清晰展现与赌博有关的资金数额。网络赌博平台的投注记录、资金流水等数据,在司法机关依法调取后,成为关键证据。现场查获的与网赌相关资金也会计入赌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赌博行为有明确规定,准确认定网赌金额是对涉赌行为公正量刑的关键。若你对网赌金额认定等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解答 。  

2025-02-12 09:3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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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注金额:按实际投入网络赌博平台用于下注的资金算,像充值的钱就是直接认定部分。赢取财物换算成钱,也算进赌资。
  
    资金流转证据:通过银行卡、电子支付交易的,账户交易记录能明确与赌博有关的资金数额。网络平台的投注、资金流水等记录,司法机关依法调取后也是关键依据。
  
    现场查获资金:现场搜到的与网赌有关的钱,比如查赌博场所时的现金,会被计入赌资。司法机关综合判断,准确认定金额来量刑定罪 。

2025-02-12 09:19:46 回复

您好,关于涉赌数额多少会认定为赌博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涉赌数额多少会认定为赌博罪
一是聚众赌博,即纠集多人进行赌博。
二是开设赌场,即为赌博提供场,并以从中获取的收入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其次在主观上是以营利为目的,即通过赌博获取财物,可见,你的同学在课余时间进行以娱乐为目的的赌博游戏,不构成赌博罪。
赌博罪的赌资金额的认定
1、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代理赌博网算开赌场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域外开赌场禁招中国人
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帮他人赌博以共犯论处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国家工作人员从重处罚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5、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带少量财物娱乐不算赌。

我们知道,赌博罪违反了社会管理秩序,如果是以赌博为业或者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是一种犯罪。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个概念,什么是赌博罪。一是聚众赌博,即纠集多人进行赌博。二是开设赌场,即为赌博提供场所,并以从中获取的收入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博罪的赌资金额的认定如下:
1、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2、代理赌博网算开赌场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3、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4、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我们知道,赌博罪违反了社会管理秩序,如果是以赌博为业或者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是一种犯罪。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个概念,什么是赌博罪。一是聚众赌博,即纠集多人进行赌博。二是开设赌场,即为赌博提供场所,并以从中获取的收入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博罪的赌资金额的认定如下:
1、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2、代理赌博网算开赌场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3、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4、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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