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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后未履行可以要求变更调解协议吗

卓** 江苏-连云港 办案流程咨询 2025.02.12 03:39:19 338人阅读

调解后未履行可以要求变更调解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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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后未履行,能否要求变更调解协议的确需区别对待。

1. 对于尚未生效的调解协议,像在法院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这种情况下调解协议不具备效力,也就不存在变更一说,相应纠纷会进入后续审判流程。  
  
2. 当调解协议已生效,正常是不能随意变更的。不过存在法定情形时可变更或撤销,诸如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订立时显失公平,以及一方通过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下订立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另外,要是出现新情况、新理由,使得原调解协议履行基础有重大改变,可先尝试和对方协商变更。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是否有变更必要进行审查 。  

2025-02-12 09:5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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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调解协议未生效时,像在法院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调解协议不具有效力,也就不存在变更一说,纠纷会按后续审判流程推进。这种情况下,各方回到纠纷未调解的状态,等待司法程序继续处理。

(2)调解协议生效后,原则上不可随意变更。不过,存在法定特殊情形。因重大误解签订协议、订立时明显不公平,或是一方通过欺诈、胁迫手段,趁对方危难之际让其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协议,受损害方能够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并且,当有新情况、新理由,使原调解协议履行基础改变,可先和对方协商变更,协商无果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是否需要变更。

提醒:
关注调解协议生效时间,生效后变更需符合法定情形。遇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

2025-02-12 08:27: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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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解协议未生效时,在法院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调解协议没效力,不用考虑变更,纠纷按正常审判流程走。

(二)调解协议生效后,一般不能随便改。不过要是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况,受损害方可以找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三)要是出现新情况、新理由,使原协议履行基础大变,可先和对方商量变更;商量不成的,就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断有无变更必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2025-02-12 06:38: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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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后没履行,能不能要求变更调解协议得分情况。要是调解协议还没生效,像法院调解书送达前有人反悔,协议就没效力,不存在变更一说,纠纷接着走审判流程。

    要是调解协议生效了,一般不能随便改。不过有特殊情况,比如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签的协议,或是被欺诈、胁迫签的,受损方可以让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要是有新情况,也能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决定是否变更 。

2025-02-12 05:5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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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调解后未履行,能否要求变更调解协议要区分调解协议是否生效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情形。
法律解析:
若调解协议还未生效,像在法院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调解协议就不产生效力,自然不存在变更一说,纠纷会进入后续审判流程。要是调解协议已经生效,一般不能随意变更。不过要是存在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订立时显失公平,或是一方通过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协议等法定情形,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另外,出现新情况、新理由使原调解协议履行基础有重大变化,可先与对方协商变更,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断是否有变更必要。如果在这方面遇到困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12 04:33:0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的条件
1、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情事泛指作为法律行为成立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变更是指情事在客观上发生了异常变动。而合同履行变更不仅包括交易和经济情况的变化,也包括非经济事实的变化。
2、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履行终止以前。一方面,如果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订立时,就应认为当事人已认识到发生的事实,而当事人仍以对自己不利的已变更的情事作为合同的内容,就表明当事人自愿承担风险,所以事后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另一方面,如果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才发生合同履行变更,由于此时合同关系已经消灭,所以不适用合同履行变更原则。
3、合同履行变更非当事人所能预见。如果当事人在订约时能够预见,就表明他承担了事件发生的风险,因此不适用合同履行变更原则;如果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变更事实上没有预见,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可以预见,那么仍然不能主张合同履行变更。
4、合同履行变更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即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履行变更没有过错。而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可分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和其他事件三种。
5、因合同履行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后通常造成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衡,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就会对当事人明显有失公平,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这里必须把握好“度”,即合同履行变更必须造成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极不均衡,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影响轻微,就不能适用这项原则。

您好,关于合同履行地变更要求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签订之后,当事人双方最担心的,就是实际履行问题,可这里又牵涉出这个问题,那就是履行地的问题,履行地问题在我们所订立的绝大部分合同中都有明确,但是还会有少数粗心大意的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忘记约定,当实际履行时就会因合同履行地这个问题产生纠纷。那么,法律上是怎么指导我们解决类似问题的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点首先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若双方对此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若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若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综上可知,法律对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还是相对清晰明了的,希望我们的朋友们在合同草拟中不要忘记约定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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