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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签订后原房产证还有效吗

唐* 黑龙江-七台河 房屋拆迁咨询 2025.02.11 14:15:16 329人阅读

拆迁协议签订后原房产证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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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拆迁协议签订后,从法律层面讲,房屋相关权益进入拆迁安置补偿流程,房屋权属状态改变,原房产证代表的所有权被新的拆迁安置关系取代,所以通常会失效。
2. 在实际拆迁中,相关部门一般会依据拆迁协议签订情况对原房产证予以注销等操作,这是符合程序的常见做法。
3. 特殊情况方面,若拆迁协议被判定无效或者撤销,原房产证有可能恢复效力,但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来认定和处理,不能自行认定。

提醒:
签订拆迁协议要谨慎,注意审查协议条款,若对拆迁协议效力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2-11 20: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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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拆迁协议签完后,原房产证一般就没用了。这是因为从法律层面讲,签了拆迁协议,房屋相关权益就进入到拆迁安置补偿的处理环节了。
2. 一旦签了拆迁协议,房屋的权属状态会改变,原来房产证代表的房屋所有权,会被新的拆迁安置关系替代。
3. 在不少地方拆迁时,相关部门会依据拆迁协议签订状况,注销原房产证。
4. 不过也有特殊的,比如拆迁协议被认定无效或者撤销,原房产证有可能恢复效力,但得通过法定程序来认定和处理才行。

2025-02-11 20:1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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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情况下,拆迁协议签订后,原房产证会失效。因为拆迁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房屋相关权益进入拆迁安置补偿流程,房屋权属状态改变,原房产证代表的所有权被新的拆迁安置关系取代。所以,在这种正常流程下,被拆迁人应知晓原房产证不再具备对该房屋的有效证明作用。
(二)特殊情况下,如果拆迁协议被判定无效或者撤销,原房产证有可能恢复效力。但这不是自动恢复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来认定和处理。比如,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定拆迁协议是否无效或应被撤销。只有经过这样的法定程序,且得到明确的判定结果后,原房产证才可能恢复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在拆迁协议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原基于拆迁协议而发生改变的房屋权属状态应恢复到之前的状态,即原房产证可能恢复效力。

2025-02-11 18:25: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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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拆迁协议签订后,原房产证通常会失效,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拆迁协议被判定无效或者撤销,原房产证可能恢复效力。
法律解析:
1、从法律角度而言,拆迁协议签订后,房屋相关权益进入拆迁安置补偿流程,房屋权属状态改变。原房产证代表的房屋所有权被新的拆迁安置关系取代,这是基于拆迁这一特定法律行为所导致的权属变更。
2、在实际拆迁操作中,相关部门常依据拆迁协议签订情况对原房产证进行注销等操作,以确保房屋权属状态与实际情况相符。
3、对于特殊情况,若拆迁协议被判定无效或者撤销,原房产证有可能恢复效力。不过,这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认定和处理,不能随意恢复。因为法律对于房屋权属的认定和变更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程序要求。
如果您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关于房产证效力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11 16:29: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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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签订后,原房产证一般会失效。这是因为从法律层面来讲,拆迁协议签订后房屋相关权益进入拆迁安置补偿流程,房屋权属状态改变,原房产证代表的所有权被新的拆迁安置关系取代。

1. 正常情况下,相关部门会依据拆迁协议签订情况注销原房产证,以确保房屋权属关系的清晰和准确,保障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特殊情况下,若拆迁协议被判定无效或者撤销,原房产证有可能恢复效力。但这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和处理,比如通过法院的判决等。

建议在签订拆迁协议时,要仔细审查协议条款,确保自身权益。若遇到拆迁协议效力存疑的情况,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02-11 14:38:47 回复

对于拆迁补偿协议强制签订是否有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如果未签订补偿协议就拆迁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私自签的拆迁协议无效。
1、如果被拆迁房屋为共有产权房屋,那么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应当是全体产权人。如果部分产权人代理其他产权人签字,应当由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如果委托关系不是有效的,那么这份协议效力待定,其他部分产权人可以至请求确认协议无效。
3、如果协议被确认无效,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对被拆迁人提出的要求安置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应当要求拆迁人提供相应房源。如果没有房源的,可视情况参照货币补偿的政策判决货币安置。
4、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5、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私自签的拆迁协议无效。
1、如果被拆迁房屋为共有产权房屋,那么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应当是全体产权人。如果部分产权人代理其他产权人签字,应当由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如果委托关系不是有效的,那么这份协议效力待定,其他部分产权人可以至请求确认协议无效。
3、如果协议被确认无效,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对被拆迁人提出的要求安置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应当要求拆迁人提供相应房源。如果没有房源的,可视情况参照货币补偿的政策判决货币安置。
4、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5、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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