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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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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被抓坐牢吗

钟** 江西-南昌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2.11 08:46:06 373人阅读

小三被抓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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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做“小三”一般不构成犯罪,不会面临牢狱之灾。法律保护婚姻关系,夫妻负有互相忠实的义务。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首先,若有配偶者重婚,包括再登记结婚或未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小三”,同样会因重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小三”介入他人婚姻过程中若存在诈骗等其他犯罪行为,也会依法被追究刑责。

为维护健康的婚姻关系与社会秩序,建议:一是加强法律宣传,让大众清晰了解重婚等行为的法律后果;二是提高公众道德意识,倡导正确的婚姻观;三是婚姻中遭受侵害的一方,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  

2025-02-11 15: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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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法律体系里,婚姻关系有着明确的保护条款,夫妻双方负有相互忠实的责任。这是维护婚姻稳定与公平的基石。
(2)重婚行为是法律明确打击的对象。有配偶者再次登记结婚,或者虽无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都构成重婚罪。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婚姻秩序。
(3)在重婚的情形中,若“小三”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样要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4)倘若“小三”在介入他人婚姻期间实施了诈骗等犯罪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过普通婚外情关系下,“小三”通常不会被追究刑责。

提醒:
对于有配偶者,应坚守婚姻忠诚义务;对于可能涉及类似情况的人,要明确行为界限,避免陷入违法风险 。  

2025-02-11 14:5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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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有婚姻关系的人来说,要遵守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不要寻求婚外不正当关系,避免陷入重婚等违法境地。
(二)对于可能成为“小三”的人,要明确知晓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重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要轻易涉足他人婚姻。
(三)大家都应该清楚,即便普通婚外情“小三”不被追究刑责,但这种行为违背道德伦理。若发现“小三”存在诈骗等犯罪行为,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2025-02-11 13:27: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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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三”就是和有配偶的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人。一般单纯当“小三”不犯罪,不用坐牢。

  婚姻受法律保护,夫妻要互相忠诚。要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者没登记却像夫妻一样生活,这就是重婚,要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种情况下,明知对方有配偶还这么做的“小三”,也会因重婚被追责。

  要是“小三”在介入婚姻时有诈骗等犯罪行为,同样会被依法追究刑责。普通婚外情的“小三”,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2025-02-11 11:4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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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单纯做“小三”通常不构成犯罪无需坐牢,但在重婚或存在其他犯罪行为时会被追究刑责。
法律解析:
婚姻关系受法律严格保护,夫妻双方有互相忠实的义务。一般的“小三”行为,也就是普通婚外情关系,在法律上并未被直接规定为犯罪,所以不会因此而坐牢。然而,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重婚,比如又去登记结婚,或者没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就构成了重婚罪,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时,要是“小三”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样会因重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要是“小三”在介入他人婚姻过程中有诈骗等其他犯罪行为,也会依照法律被追究责任。要是你对“小三”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

2025-02-11 10:25:25 回复

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怎样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一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看行为人贪污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三看行为人所贪污的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性质、用途;四看行为人贪污的手段;五看贪污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六看行为人的悔罪表现。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 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
您好,以上是我对贪污犯坐牢,贪污多少会被抓去坐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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