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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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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快到期了怎么解决

谢** 广西-河池 强制措施咨询 2025.02.11 02:59:32 415人阅读

监视居住快到期了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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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必须及时解除,这是保障被监视居住人合法权益以及维护法律程序正当性的重要要求。

具体而言:
1. 执行机关负有在期限届满前通知决定机关的责任,这一环节确保决定机关能够及时掌握情况,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  


2. 决定机关审查后,若判定被监视居住人不再符合条件,应迅速作出解除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使解除程序得以有效推进。


3. 若仍需限制人身自由,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变更为取保候审,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逮捕,依据具体情形作出恰当处理。


4. 被监视居住人需遵守相关规定,违反且情节严重的会被逮捕,以维护监视居住措施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环节紧密相连,共同构成规范的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处理体系,确保法律执行公正合理。

2025-02-11 10:5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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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监视居住有明确的期限规定,期限届满时必须及时解除,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执行机关有责任在期限届满前通知决定机关,这是法定程序,确保解除或后续措施能有序进行。
(2)决定机关审查后,对于不再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情况,需依法作出解除决定,并通知相关各方。这一过程体现了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3)若仍需限制人身自由,依据不同条件可进行措施变更。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变更为取保候审,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逮捕,体现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和准确性。
(4)被监视居住人需遵守规定,违反且情节严重的面临被逮捕后果,这是对其行为的约束。

提醒:
被监视居住人要关注监视居住期限,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若对监视居住解除或变更有疑问,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2025-02-11 09:17: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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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机关需重视监视居住期限,在届满前按规定通知决定机关,避免超期。

(二)决定机关收到通知后,认真审查被监视居住人情况,根据不同情形处理。若不再符合条件,果断解除并通知各方;若有必要继续限制自由,按条件变更措施。

(三)被监视居住人要严格遵守规定,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可能面临被逮捕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2025-02-11 08:29: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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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视居住到期了,就得赶紧解除。
  
   执行机关要在到期前告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核查后,要是觉得被监视居住的人不用再监视了,像案子侦查完了、证据有变化等,就得作出解除决定,通知执行机关、被监视居住的人和相关单位。

   要是还得限制这人的人身自由,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改成取保候审;符合逮捕条件就依法逮捕。被监视居住的人要是违反规定,情节严重也会被逮捕 。

2025-02-11 06:3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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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及时解除,执行机关需提前通知决定机关,后续依情况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期限一到必须及时解除。执行机关有责任在期限届满前告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经审查,若出现案件侦查终结、证据变化等情况,致使被监视居住人不再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就应作出解除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要是仍需限制其人身自由,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变更,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逮捕。同时,被监视居住人需遵守规定,违反且情节严重的也可能被逮捕。法律的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监视居住措施依法依规进行,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与合法。若你对监视居住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  

2025-02-11 04:51:16 回复

您好 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 还需要进行审判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区别:管制必然涉及监视居住的范畴,但监视居住不属于主刑,只是具体的侦查监察手段。 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区别:管制必然涉及监视居住的范畴,但监视居住不属于主刑,只是具体的侦查监察手段。 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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