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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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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公证是否有效?

ask****519 重庆 家事纠纷咨询 2025.02.10 23:26:07 317人阅读

离婚债务公证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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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及多少金额呢

2025-02-11 09:29: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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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渝中区 咨询解答:19335条

离婚债务公证是有效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且存在一定局限性,具体分析如下:

有效性依据

公证的法律效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离婚债务协议,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了公证机构的确认,在法律上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当涉及债务纠纷时,公证后的协议可作为有力证据,法官一般会直接采信,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公证。
对当事人的约束力:一旦夫妻双方就离婚债务进行公证,该公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债务承担义务。若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公证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例如,公证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夫妻共同债务,该方就应按约履行,否则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责任。

有效条件

主体适格:进行离婚债务公证的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若一方存在精神障碍、智力缺陷等影响其行为能力的情况,所进行的公证可能无效。
意思表示真实:夫妻双方对债务的处理意见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例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人身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并进行公证,这种情况下的公证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被撤销。
内容合法:公证的离婚债务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通过公证协议恶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夫妻双方为逃避共同债务,在公证协议中约定将全部财产归一方,而债务由无财产的另一方承担,这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公证协议可能不被法律认可。

局限性

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即使夫妻双方对离婚债务进行了公证,明确了债务分担方式,但该公证仅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一般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而不受公证协议的限制。偿还债务后,夫妻一方可依据公证协议向另一方追偿。例如,夫妻共同向银行贷款,后进行离婚债务公证约定由一方偿还该贷款,但银行不知情且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还款。
债务情况变化影响效力:若在公证后,债务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债务金额因利息计算、新的费用产生等原因增加,或者出现了新的未被公证协议涵盖的债务,原公证协议可能无法完全适用,需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02-11 09:11:37 回复

没有了,如需进一步沟通可以详谈细节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的:“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
特别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特殊时效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但是第2项因特殊法产品质量法已经变更,《产品质量法》第4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及《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
《合同法》第129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4年。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不予保护。
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认为,超出诉讼时效后的债权通常称为自然债务,其是相对与法律债务而存在的债务。债作为特定当事人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依是否能够请求法律强制力之保护,分为自然债务和法律债务,该分类体现了债与责任分离的理论。债权具有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和债权保护请求权三种权能,在效力上分别体现为债的请求力,保有力和强制执行力。作为法律债务具有上述权能与效力,是一种完全之债,而自然债务之所以区别于法律债务,系因其欠缺债的部分权能和效力,故在学理界称自然债务为不完全债务,并将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即自然之债失去了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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