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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就业赔偿金公司必须得赔吗

王** 北京-顺义区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2.10 11:54:57 309人阅读

伤残就业赔偿金公司必须得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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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就业赔偿金在特定条件下公司需予以赔偿,旨在保障工伤职工权益。
1. 赔偿条件明确。职工因工受伤且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应对工伤职工就业可能面临的不利状况。
2. 设立意义重大。如工伤致使职工身体机能部分受损,会影响其就业竞争力,该赔偿金就是对潜在损失的补偿。
3. 赔偿标准有别。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因地区而异,各地会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制定相关规定。

建议用人单位关注当地具体规定,确保依法依规支付赔偿金;工伤职工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及当地赔偿标准,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2025-02-10 17:1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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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职工因工受伤并构成伤残等级,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公司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的时间节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比如收集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等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向公司主张这笔赔偿金。
(二)若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样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此情况下,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说明是基于自身工伤伤残的情况。同时,也要留存好相关的送达凭证,证明公司已经收到解除通知。
(三)由于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因地区而异,职工需要关注当地的相关规定。可以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具体政策,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了解所在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从而准确计算自己应得的伤残就业赔偿金数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5-02-10 16:4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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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职工因工受伤构成伤残等级,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必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因地区而异。
法律解析:
1、法律依据方面,这是为保障工伤职工在就业方面可能面临的不利处境而设立的赔偿项目。工伤会导致职工身体机能受损,影响其就业竞争力,伤残就业赔偿金就是对潜在损失的补偿。
2、支付条件明确,需职工因工受伤且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同时满足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两个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赔偿标准差异,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不同,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会有所不同,各地会制定相应规定。
如果您对伤残就业赔偿金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比如具体的赔偿标准、申请流程等,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或者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

2025-02-10 15:4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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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伤残就业赔偿金在特定情形下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当职工因工作受伤,且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有伤残等级时,若劳动合同期满结束,或者是职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就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 设立这一赔偿项目,是考虑到工伤职工后续就业可能会遇到困难。比如工伤致使职工身体部分机能受影响,其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可能就会降低,伤残就业赔偿金能对这种潜在损失予以补偿。
3. 具体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各地有所不同,这是因为各地会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来制定适合本地的相关规定。

2025-02-10 14:4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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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赔偿条件明确:职工因工受伤且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同时满足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两个情形之一时,公司就必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是对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保障。
2. 设立意义重大:主要是考虑到工伤可能使职工身体机能受损,影响其就业竞争力,该赔偿金是对潜在就业损失的合理补偿。
3. 标准各地不同: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并非全国统一,而是由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制定相应规定。

提醒:
不同地区伤残就业赔偿金标准不同,职工或用人单位在涉及相关赔偿时,应了解当地具体规定,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2-10 13:52:22 回复

解答如下,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是必须缴纳。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你好,伤残鉴定的钢板呢,要看情况,年纪大的话是有可能不需要拆除相关钢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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