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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住院的工伤能要停工留薪资待遇吗

李** 江西-吉安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02.10 11:25:19 318人阅读

没有住院的工伤能要停工留薪资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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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是职工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受了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停下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那就能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2. 就算没有住院,只要有医疗机构开出的证明,并且报经办机构同意了,工伤职工同样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3.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比较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一些时间,不过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4.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由所在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
5. 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来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不能随便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要是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2025-02-10 14: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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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待遇,有这些要点要知道:
1.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要是因为工作出了事故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治疗的,就能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2. 就算没住院,只要有医疗机构开的证明,再报经办机构同意了,工伤职工同样能享受这个待遇。
3.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4.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钱。
5. 单位得严格按规定发停工留薪期工资,不能随便扣或者拖着不给。要是单位不肯给钱,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25-02-10 13:5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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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停工留薪期待遇的适用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这种情况下可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2. 未住院也能享受的条件:即便职工没有住院,只要经过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并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同样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3. 停工留薪期的时长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
5. 单位支付要求及维权途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不能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若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2025-02-10 13:4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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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是职工因为工作的事儿出了事故受伤了,或者得了职业病,得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那就能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2. 就算没有住院,只要有医疗机构开的证明,再报经办机构同意了,工伤职工同样能享受这个待遇。
3. 停工留薪期一般最多12个月。要是伤情很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4.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变,由所在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
5. 单位得严格按照规定把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给职工发了,不能随便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要是单位不肯支付,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2025-02-10 13:18:08 回复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则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
像没有鉴定上等级的工伤这样的情况,你有两个方面的待遇可以享受。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的。
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标准进行支付的。
2、产生的如下费用可以报销的。〈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出,对于工伤鉴定没有等级单位该怎么赔偿该问题应该是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都是保留底薪,停职留薪。在此期间可以享受到医疗报销等福利。抚恤金,补助金等视具体伤残情况而下发。以上即为工伤鉴定没有等级单位的赔偿内容与要求。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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