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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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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怎么争取女孩的抚养权和财产

高* 山东-潍坊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2.10 08:54:22 412人阅读

离婚了怎么争取女孩的抚养权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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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抚养权问题:
    (1)要拿出自己更适合带孩子的证据。比如说,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能给孩子稳定的生活保障;有个不错的居住环境,让孩子住得舒服;平时有更多时间陪着孩子,让孩子得到足够关爱等。
    (2)还要找出对方不适合带孩子的地方。像对方要是有不良嗜好,或者有虐待孩子的行为等。
2. 财产问题:
    (1)先搞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房产这些都算。
    (2)把和财产有关的证据收集好、保存好,像房产的购买合同、银行存款的证明之类的。
    (3)要是对方有过错,在分财产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
    (4)要是协商没办法达成一致,那就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解决,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

总之,想要争取女孩的抚养权和财产,就得把证据收集足了,按照法律规定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2-10 12:2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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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取权益时,主要涉及抚养权和财产两方面,具体如下:
1. 抚养权争取要点:
    要拿出自己更适合带孩子的证据。比如,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能给孩子安稳的生活保障;居住环境好,孩子住得舒心;还有就是能有更多时间陪着孩子成长。
    同时,要找出对方不适合带孩子的地方。像对方要是有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或者曾经虐待过孩子,这些都是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2. 财产分割要点:
    先得搞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房产这些都算。
    要收集、保存好和财产有关的证据,像房产的购买合同、银行的存款证明之类的。
    如果对方在婚姻里犯了错,那在分财产的时候,可以要求让对方少分或者不分。
    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就通过打官司,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

总之,要想争取到女孩抚养权和财产,就得把证据准备足,按照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权益。

2025-02-10 11:3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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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抚养权方面:
    要提供自身更利于孩子成长的有力证据。比如,工作方面,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居住环境上,住所要安全、舒适,周边有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等。同时,要保证有充足时间陪伴孩子,参与孩子成长的重要时刻。
    还需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例如,若对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曾有虐待孩子的行为,这些都对争取抚养权十分不利。
2. 财产方面: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像工资、奖金、房产,以及婚后购买的车辆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财产相关证据,比如房产购买合同、银行存款证明、股票交易记录等。
    若对方存在过错,如出轨、转移财产等,在财产分割时可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
    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总之,争取女孩抚养权和财产,要充分收集证据,依据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2025-02-10 10:2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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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抚养权相关:
    要拿出自己更适合带孩子的证据。比如说,自己有稳定的工作,能给孩子安稳的生活;居住环境好,让孩子住得舒心;还有要有足够多的时间陪孩子。
    同时,得证明对方有些情况不适合带孩子,像有不良嗜好,或者曾经虐待过孩子这类的。
2. 财产相关:
    先得弄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房产这些都算。
    接着要把财产相关的证据收集好、保存好,像房产的购买合同、银行存款的证明等都不能少。
    如果对方有过错,那在分财产的时候,就可以要求让对方少分或者不分。
    要是协商解决不了,那就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

总之,想要争取女孩的抚养权和财产,就得把证据收集齐全,按照法律规定来,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2-10 09:10:58 回复

1、当双方当事人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会以未成年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为原则,同时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有利于孩子抚养权并人性化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一方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无其他子女或者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另一方尚可生育等各各方面情况的,合理合法的抚养权归属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A、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以上就是我对于争夺抚养权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抚养权的具体判断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诉讼时法官对于“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的认定,因此如果想要争取抚养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制定合适的诉讼方案,帮助自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子女2周岁以上的情况,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子女已满8周岁的情况,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四)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五)《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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