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涉及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包括财产的分配、子女的抚养、债务的承担等,若处理的不好,不仅仅是经济受损,还有精神上的伤害,现实中很多当事人离婚失败或权益受损,就是因为离婚也涉及一些技巧运用,而自己没有把握住。我们设立婚姻家庭部,专业处理离婚纠纷,效率高、见效快,欢迎与我们及时联系
分手协议协议一方如果再婚孩子抚养权归另一方有效。
离婚后对方又再婚,另一方能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吗离婚后原配偶再婚不是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抚养权总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哺乳期内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未婚生子分手协议范本 一、男女双方自愿协议分手,分手后双方及双方亲属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互不侵犯对方的自由,不得诽谤对方。 二、女儿的监护权归女方,由女方抚养至18周岁。 三、男方每月支付伍佰元人民币做为女儿的抚养费,支付到女儿18周岁,抚养费每年分两次(一月和七月)打进卡里,每次支付叁仟元整;抚养费包括女儿的生活.、 就医.、教育等方面,如女儿发生重大疾病(一次性住院壹万元及壹万元以上,),男女双方各支付医保报帐后剩下费用的一半,女儿的医疗保险每年由女方购买。男方按时支付抚养费后,男方对女方及女儿不负任何责任;女方及女方亲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如男方工资上涨、生活水平提高等)再向男方提出金钱和物质方面的要求。 四、女儿的户口、姓氏跟随女方,男方及男方亲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更改。 五、男女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六、男方每年有两次探望女儿的权利。 以上协议经双方及双方亲属共同商议自愿达成,双方亲属为公证人,本协议一式贰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及双方亲属签字押手印后即时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做为法律证据。男女双方及双方亲属不得违背本协议,若女方违背本协议,则女儿的监护权归男方。 协议人(男方)签字: 男方亲属签字: 协议人(女方)签字: 女方亲属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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