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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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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的车子归谁所有

徐** 福建-宁德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2.08 16:01:59 344人阅读

婚内买的车子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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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常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车子,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
2. 不过呢,如果夫妻双方有清楚明确的书面约定,说这个车子归其中一方所有,那就另当别论了。
3. 要是没有这样的约定,哪怕车子是以夫妻中一方个人的名义去买的,那也还是会被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4. 当夫妻要离婚的时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由双方商量着怎么分割。要是商量不下来,法院就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5. 如果一方有证据能证明这个车子是用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买的,而且在婚后车子的财产性质也没有发生变化,那这个车子就归这一方个人所有。

2025-02-08 19:0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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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内购买车子的财产归属问题,给大家讲清楚:
1. 正常来讲,婚内买的车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 不过呢,如果夫妻双方有明确写下来的约定,说这个车归其中一方所有,那就按照约定来。
3. 要是没有这样的约定,哪怕是以一方的名义去买的车,那也得看成是夫妻共同财产。
4. 要是夫妻离婚了,对于共同财产,一般是双方先商量着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没有过错那一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怎么分。
5.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一方能证明这个车是用婚前个人财产买的,而且婚后车子的性质也没有变,那这个车就归这一方个人所有。

2025-02-08 18:5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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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内购买车子的财产归属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 通常来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子,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例如,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2.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表明该车子归其中一方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这种书面约定需要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3. 要是没有这样的约定,即便车子是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的,也同样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 当夫妻离婚时,对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车子,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5. 若一方能证明车子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而且婚后该财产的性质没有发生转变,那么该车子就归这一方个人所有。

2025-02-08 17:4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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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来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子,通常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 不过呢,如果夫妻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说这个车子归其中一方所有,那就另当别论了。
3. 要是没有这样的约定,哪怕车子是以其中一方个人的名义去买的,那也还是得看成是夫妻共同财产。
4. 等到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这些共同财产,一般是先由双方商量着怎么分割。要是商量不下来,那就得让法院来判决了。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去做出判决。
5. 如果其中一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个车子是用婚前个人财产买的,而且在婚后车子的财产性质也没有发生转变,那这个车子就归这一方个人所有。

2025-02-08 16:35:44 回复

解答如下, 《物权法》中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停放在小区共同道路上的车辆,物业对其进行收费管理,那么,所收取的停车费用应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收益的范畴。如果物业没有将这笔费用返还业主,则就存在一定性质的侵权问题。同样,对这些车辆进行收费,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的许可或者授权,也侵犯了业主的权益。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物权法》

解答如下, 《物权法》中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停放在小区共同道路上的车辆,物业对其进行收费管理,那么,所收取的停车费用应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收益的范畴。如果物业没有将这笔费用返还业主,则就存在一定性质的侵权问题。同样,对这些车辆进行收费,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的许可或者授权,也侵犯了业主的权益。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物权法》

您好,针对您的小区内占道停车,所收停车费归谁?问题解答如下, 《物权法》中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停放在小区共同道路上的车辆,物业对其进行收费管理,那么,所收取的停车费用应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收益的范畴。如果物业没有将这笔费用返还业主,则就存在一定性质的侵权问题。同样,对这些车辆进行收费,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的许可或者授权,也侵犯了业主的权益。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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