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韶关法律咨询 > 韶关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法庭上说假话什么罪名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法庭上说假话什么罪名

贺** 广东-韶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2.08 12:59:22 314人阅读

法庭上说假话什么罪名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韶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韶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关于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这件事,有可能构成伪证罪哦。具体来说:
1. 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刑事诉讼里,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要是对和案件紧密相关的情节,故意给出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或者翻译,并且是想陷害别人或者把罪证藏起来的,那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情节严重的话,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构成条件:要构成伪证罪,得是在特定的诉讼程序中,像刑事诉讼,而且行为人得是故意作虚假陈述的。
3. 其他情况:要是在民事诉讼或者其他场合作虚假陈述,那情况和刑事诉讼中构成伪证罪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2025-02-08 17:00:25 回复
咨询我

关于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这件事儿,得注意啦,有可能会构成伪证罪哦。下面给你讲讲:
1. 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刑事诉讼里,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要是对和案件关系重大的情节,故意去做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或者翻译,并且是想陷害别人或者把罪证藏起来,那就会被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情节严重,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构成条件:要构成伪证罪,得是在特定诉讼程序里,像刑事诉讼,而且行为人得是故意作虚假陈述。
3. 其他情况:要是在民事诉讼等其他场合,那和刑事诉讼的情况可就不一样啦。

2025-02-08 15:24:58 回复
咨询我

关于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的相关法律问题,需明确以下几点:

1. 伪证罪的构成条件: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有可能构成伪证罪。具体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刑事诉讼这个特定的诉讼程序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针对与案件有重要关联的情节,若故意作出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并且其目的是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才可能触及此罪。比如,证人明明知道真实情况,却为了陷害他人而编造虚假事实作证。
2. 伪证罪的量刑标准:一旦构成伪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情节严重,比如造成严重司法不公、对他人人身权利造成重大损害等,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其他场合的区别: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刑事诉讼中,且行为人有故意作虚假陈述的主观故意等情形下,才可能构成伪证罪。在民事诉讼等其他场合,相关规定和处理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2025-02-08 14:22:38 回复
咨询我

关于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这件事,有可能会构成伪证罪。下面给你具体讲讲:

1. 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这个特定程序中,如果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针对和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去做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或者翻译,而且目的是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那就会受到处罚。具体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情节严重的话,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构成此罪条件:要构成伪证罪,得是在像刑事诉讼这样特定的诉讼程序里,而且行为人得是故意作虚假陈述,主观上有这种故意才行。

3. 其他场合情况:如果是在民事诉讼等其他场合,和刑事诉讼的情况可能不太一样。

2025-02-08 13:16:3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原告在出庭时说假话法庭会怎么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与其他诉讼当事人一样,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有诉讼代理人出庭时,当事人本人可以不出庭。但是,在“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离婚,是涉及人的身份关系的民事行为,必须有婚姻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他人无权代理实施。“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最高法《民法通则意见》第78条)。离婚诉讼中,原告本人的离婚意思表示,是离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人民的开庭审理,是以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保证当事人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赋予当事人平等参与和发表自己意见,适用法律,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的重要环节。在庭审中,《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状况,只能由夫妻双方亲自感受和提出主张,代理人则无权代为感受和提出主张。“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当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民诉法》第62条)。因此,原告本人未出庭、只由其代理人出庭代为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时,除被告方认同的情形外,人民应当认定该代理行为无效。同时,依照《民诉法》第62条和第143条的规定,可以按撤诉处理。综上分析,离婚诉讼的原告是可以不出庭的,只不过在被告方不认同其离婚诉求时,人民依法可以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作出“按撤诉处理”的裁定结案而矣;除非提出了有不到庭的正当理由。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法院不会给您找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