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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葛** 江西-吉安 破产清算咨询 2025.02.08 06:56:49 308人阅读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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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一旦申请破产,通常是需要进行还债的。破产程序,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在企业的资产没法抵偿债务的时候,能公平地把债务给清偿了。

在破产程序里,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然后把资产变卖了,用卖得的钱来还债务。一般是按照法定的那个清偿顺序来的,先是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给还了,接着再依次偿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之后是所欠的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

不过,如果公司的资产不够偿还所有的债务,那部分债务可能就没办法完全被清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里得按照法定的程序去申报债权,这样才能参与到破产财产的分配当中。总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一般是需要还债的,不过具体能清偿多少,得看公司的资产和债务情况等这些因素。

2025-02-08 12:4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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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通常是需要进行还债的。因为破产程序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在企业的资产无法抵偿其债务的时候,能够公平地去清偿债务。

在破产程序里,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处理,然后把清算后变卖资产所得的钱用来偿还债务。一般来说,是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来进行的。首先会偿还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接着依次偿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之后是所拖欠的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

然而,如果公司的资产不够用来清偿全部的债务,那么部分债务就可能无法得到完全的清偿。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要在破产程序中按照法定的程序去申报债权,只有这样才能参与到破产财产的分配当中。

总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一般是需要还债的,不过具体的清偿情况会受到公司资产以及债务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有所不同。

2025-02-08 10:4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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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家有限公司申请破产之后,通常是需要去还债的。你看,破产程序存在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在企业的资产抵不过债务的时候,能够公平公正地把债务给清偿掉。

在这个破产程序里头,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仔细的清算。通过变卖这些资产所得到的钱,就用来偿还债务。一般来说,是按照法定的那个清偿顺序来的。首先,要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给偿还了,这可是很重要的一步。接着,就依次去偿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的补偿金,这些可都是职工们应得的。然后,再去偿还所欠的税款,这可是国家的钱,得先给安排好。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

不过,如果公司的资产没办法把全部的债务都给清偿掉,那部分债务可能就没办法完全被清偿。所以,债权人在这个破产程序当中,一定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去申报债权,只有这样才能参与到破产财产的分配当中。总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之后一般是需要去还债的,但是具体到底能清偿成什么样,那可就得根据公司的资产情况和债务情况等各种因素来决定。

2025-02-08 09:3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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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一旦申请破产,还债便成为其后续需要处理的重要事宜。破产程序的关键目标之一,就是在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状况时,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地清偿债务。

在破产程序展开的过程中,首先会对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细致的清算。通过变卖这些资产,所获得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清偿顺序有着明确的法定规定,首先会优先支付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这是确保破产程序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保障。接着,会依次清偿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因为职工的权益应当得到优先保障。之后,才会处理所欠的税款。而对于普通债权,则排在最后进行清偿。

然而,实际情况中,如果公司的资产总量不足以清偿全部的债务,那么部分债务就可能无法得到足额的清偿。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申报自己的债权,只有这样才能有机会参与到破产财产的分配当中,争取获得一定的清偿份额。

总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通常是需要承担还债的责任的,但具体的清偿情况会受到公司资产与债务状况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不能一概而论。

2025-02-08 08:02:2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1、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宣告破产。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

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债务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止破产程序。
2、宣告企业破产的法定条件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2)在企业整顿期间,债务人有违背和解协议,侵犯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的;

3)企业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3、破产财产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依法可供债权人进行分配的该企业的财产。破产财产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4、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破产债权主要有:(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

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出担保物价款的未受偿部分;

5)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此收到的损失额。
5、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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