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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乔** 四川-达州 土地承包咨询 2025.02.08 08:25:42 314人阅读

耕地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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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土地纠纷有这些解决办法。首先,当事人自己可以商量商量,要是能达成和解的协议,那可就省事,还能防止矛盾继续恶化。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找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这类的调解组织来调解调解。调解的时候得按照合法、公正、自愿的原则来。要是调解没成功,那就去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出的结果可是有法律效力的。要是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还能去人民法院打官司,打官司可是解决土地纠纷的最后一招。在解决的过程中,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像《农村土地承包法》之类的,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2-08 12: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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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达成和解协议,而且较为便捷,能有效避免进一步的冲突。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申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组织来进行调解。这些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自愿的原则。倘若调解没有成功,还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满意,还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解决土地纠纷的最终手段。在整个解决过程中,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解决纠纷时,需准备充足的证据,像土地承包合同等,以便能够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2025-02-08 12:0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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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有这些。首先,当事人可以自己商量商量,要是能达成和解的协议那就太好了,这可是个很方便的法子,能把可能出现的更大冲突给避免掉。要是商量来商量去还是不行,那就可以去申请让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之类的调解组织来帮忙调解一下。这些调解组织在调解的时候,得按照合法的、公正的、自愿的原则来进行。要是调解也没成功,那还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仲裁的裁决可是有法律效力的。要是对仲裁的裁决不太满意,那也别着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可是解决土地纠纷的最后一道关卡。在整个解决的过程当中,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像《农村土地承包法》之类的,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要是有土地承包合同之类的证据,那在诉讼的时候就可以拿出来用,这样能让自己的主张更有说服力。

2025-02-08 10:48: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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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

当遇到耕地土地纠纷时,当事人首先可以尝试自行协商。这就像是邻里之间出现矛盾后,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沟通交流,努力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这种方式非常便捷,能够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和冲突的升级。

如果自行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专门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这些组织会遵循合法、公正、自愿的原则,尽力帮助双方化解纠纷。调解就像是请第三方来主持公道,让双方都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

要是调解也失败了,还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就如同法院的判决一样,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而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最后的途径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解决土地纠纷的最终手段,当事人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比如收集好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据,以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整个解决土地纠纷的过程中,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才能让耕地土地纠纷得到妥善的解决。

2025-02-08 09:08:14 回复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耐心的说服工作,讲明利害关系。
3.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
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当事人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的协议,应当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和双方当事人盖章。调解协议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双方当事人履行法律的依据。如果当事人不愿调解或不服调解,或在调解成立后调解协议书送达前反悔的,依照法律规定,都可以直接要求人民政府处理。
  调解时不能带有自己的感情,不能决而不调,也不能久调不决。调解时间越久,越会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带来麻烦和被动。行政调解不成时,要及时进入处理阶段

人民政府处理即所谓的行政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乡级人民政府处理的土地纠纷主要是因为主体一方或双方为个人的土地权属争议,争议范围不大,数量少,情节不太复杂。
  为了及时解决土地纠纷,方便群众,这类纠纷宜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但是情节复杂,影响较大的权属争议,处理后牵涉登记、发证,因乡级人民政府无权登记、发证,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为妥。但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承担受理。
  行政处理是仲裁的一种形式,可参照《仲裁法》相关规定进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时,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应先认真审阅争议双方提交的申请书、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要调查事实、核实证据、查阅有关历史资料和原始凭证,并可请有关部门协助调查或现场勘察。在争议的基本事实调查清楚后,依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后,要制作《土地纠纷处理决定书》,决定书要写明下列各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地址以及代理人、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申请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
3.处理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
4.处理结果。
5.不服处理的补救措施等。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土地纠纷时,要注意审查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材料,如发现有下列问题,受理机关在收到处理申请书?7个工作日内,应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
1.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的具体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3.无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依据。
4.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土地违法案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等案件。受理机关如发现上述问题仍然进入处理程序,将很可能使自己陷入尴尬境地。具体办案人员如果和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应及早回避。当事人如对《土地纠纷处理决定书》不服,可在接到决定书?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在?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1、按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家庭承包方式,你爷爷去世后,你奶奶是合法承包人,你叔叔的行为侵犯了你奶奶的合法承包权,你可以让你父亲以你奶奶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追回被你叔叔强占的土地。或者让你父亲与你奶奶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协议后,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2、这起纠纷并不复杂,诉讼起来不应很难。你如没有“精力”,可委托当地的律师,你奶奶的的赡养问题和你爷爷其他财产的继承问题也可一并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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