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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补偿金由谁支付

李* 吉林-敦化 人身侵权咨询 2025.02.08 05:39:46 342人阅读

伤残补偿金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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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补偿金通常都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必须得参加工伤保险,还要给本单位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要是职工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受到了事故伤害,或者患上了职业病,并且经认定属于工伤了,那他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啦,这里面就有伤残补偿金。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可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那伤残补偿金就得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啦。另外,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说第三人侵权导致了工伤,那第三人就得承担侵权责任啦。用人单位先把工伤医疗费用等给支付了之后,就有权向第三人去追偿。总之,一般情况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补偿金,不过具体的情况还是得根据实际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事实来确定啦。

2025-02-08 10: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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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补偿金通常是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要为单位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当职工因为工作的原因遭受到了事故伤害,或者患上了职业病,经过认定确实是工伤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这里面就包含着伤残补偿金。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然而却发生了工伤事故,那么就需要由用人单位来支付伤残补偿金。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比如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了工伤,那么第三人就应当承担起侵权责任。用人单位先垫付了工伤医疗费用等之后,是有权利向第三人进行追偿的。

总而言之,一般来讲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伤残补偿金的,不过具体的情况还是要依据实际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2025-02-08 09:1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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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补偿金通常都是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的。你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那是必须得参加工伤保险的,而且还要给本单位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要是职工因为工作的缘故遭受到了事故伤害,或者患上了职业病,只要经认定为工伤了,那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啦,这里面就有伤残补偿金。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去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这伤残补偿金就得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啦。另外,在一些特别的情况下,比如说有第三人侵权导致了工伤,那这个第三人就应该承担起侵权责任。而用人单位,先垫付了工伤医疗费用之类的之后,是有权利向第三人去追偿的。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伤残补偿金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的,不过具体到每一个案子,那可得根据实际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真实情况来确定到底该怎么处理啦。

2025-02-08 08:1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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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补偿金的支付主体通常为用人单位。在相关法律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单位内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职工因工作原因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且经认定为工伤,那么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里面就包含了伤残补偿金。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当发生工伤事故时,就需要由用人单位来支付伤残补偿金。同时,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比如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了工伤,那么第三人就应当承担起侵权责任。而用人单位在先行支付了工伤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之后,是有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的。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伤残补偿金是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的,但具体的情况必须依据实际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事实来准确确定,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5-02-08 07:13:53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者工伤评残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承担的,劳动者可以先行垫付,到时候给鉴定费用的发票给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报销。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对于工伤伤残赔偿金由谁支付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伤残赔偿金由谁支付
要看劳动者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同时包括下列赔偿:
(1)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2)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公司或者社保局进行支付。丧葬费是指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工作中死亡,其家属为了处理死者后事而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花费、购买普通骨灰盒、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抬丧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丧葬费按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注意几点:
1、丧葬费按定额化计算赔偿,不考虑受害人生前的收入、身份等。
2、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计算标准。
3、计算六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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