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广州法律咨询 > 广州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夫妻贷款离婚后可以过户给一方吗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夫妻贷款离婚后可以过户给一方吗

刘** 广东-广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2.08 06:22:09 473人阅读

夫妻贷款离婚后可以过户给一方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广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广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夫妻在贷款期间的房产通常是不能直接过户给其中一方的。这是因为,在贷款还没还清的时候,房产就一直处于抵押的状态啦,银行对这个抵押物是有处置权的。

要是想过户的话,就得先把贷款还清,把抵押登记解除掉才行。之后,双方可以通过买卖或者赠与这两种方式来办理过户手续。

用买卖方式的话,双方得签订买卖合同,把价格之类的事项都约定好,接着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就行啦。而用赠与方式,就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并且经过公证之后再去办理过户,不过这里可能会涉及到税费等一些问题。

总之,在贷款没有还清的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直接过户的,得先把贷款和抵押的事宜处理好,然后再按照相关的规定去办理过户手续哟。

2025-02-08 09:42:07 回复
咨询我

夫妻在贷款期间的房产通常是不能直接过户给其中一方的。这是因为在贷款还未还清的时候,房产依然处于抵押的状态,而银行对抵押物拥有处置的权力。

要是想办理过户手续,就必须先把贷款还清,把抵押登记解除掉。之后,夫妻双方可以借助买卖或者赠与等方式来进行过户。

采用买卖方式时,需要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把价格等相关事项约定清楚,接着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过户。而采用赠与方式的话,就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并且经过公证之后再办理过户。不过,这种方式可能会涉及到税费等一些问题。

总而言之,在贷款没有还清的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直接进行过户的,必须先把贷款以及抵押的相关事宜处理好,然后按照相关的规定去办理过户手续。

2025-02-08 09:40:29 回复
咨询我

在夫妻贷款期间,通常情况下那房产是没办法直接给到其中一方的。这是因为,当贷款还没还清的时候,房产就一直处在抵押的状态,银行对这个抵押物可是有处置权的哟。

要是想办理过户,那就得先把贷款给还清啦,把抵押登记给解除掉才行。之后,夫妻俩可以通过买卖或者赠与这样的方式去办理过户手续。

用买卖的方式,就需要夫妻俩一起签订买卖合同啦,把价格之类的事情都约定好,接着再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的手续。而用赠与的方式,就得签订赠与合同啦,并且经过公证之后才能办理过户,不过这里可能会涉及到税费之类的问题。

总而言之,在贷款还没还清的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直接进行过户的,必须得先把贷款还有抵押的这些事情处理好,然后再按照相关的规定去办理过户手续啦,这样才能顺利地完成房产的过户。

2025-02-08 09:00:53 回复
咨询我

在夫妻共同贷款购房的过程中,处于贷款期间的房产是不能直接办理过户给其中一方的。这是因为在贷款尚未还清时,房产一直处于抵押状态,银行对该抵押物拥有一定的处置权。

倘若想要进行房产过户,首先必须先将贷款还清,这样才能解除抵押登记。完成这一步之后,夫妻双方可以选择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来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采用买卖方式,那么双方需要签订详细的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好房产的价格等各项事项,之后再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而若是选择赠与方式,就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并且该合同还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之后方可办理过户。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采用赠与方式办理过户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税费等问题。

总而言之,在贷款未还清的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直接进行房产过户的,必须先妥善处理好贷款以及抵押等相关事宜,然后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来办理过户手续,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合规以及顺利进行。

2025-02-08 08:06:46 回复

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A与
B系夫妻关系,A以自己的名字对外借钱给
C,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制,则一般也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债权,A、B可以共同主张债权。  
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3、如何理解“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
145770人阅读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那么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以及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又是什么?过错方离婚财产是怎么分割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财产公证
8629人阅读

夫妻财产中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今天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夫妻财产公证的有关知识,那么夫妻财产公证费用规定有哪些,夫妻财产公证协议内容具体有哪些,以及夫妻财产公证办理流程相关规定!

婚后个人财产
9207人阅读

婚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大众关注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个人财产协议有哪些,婚后个人财产判定都有哪些规定,以及婚后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婚后共同财产
6035人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一直是打击关心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共同财产的种类究竟是哪些呢,转移婚后共同财产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以及擅自动用婚后共同财产都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新婚姻法房产
5730人阅读

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大家讨论的焦点,房产分配就是其一,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新婚姻法房产增值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