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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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通过买卖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所需证件: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除了带足证件,还需准备好各类证本的复印件。无贷款房屋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的流程:如果房产证原本就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需要加进子女名字时,应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进行价格评估,因为这相当于房屋买卖的形式。在办理加名字时,要根据房屋评估的价格,交相应的契税。
2.采用赠与方式加名,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并办理公证,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按照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解答如下, 可以视作赠予,为父母、子女之间的共同财产,若是子女已婚,如无特别约定,则归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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