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许昌法律咨询 > 许昌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单方面事故签了定责书就结案了吗

单方面事故签了定责书就结案了吗

宋* 河南-许昌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5.02.07 15:55:15 331人阅读

单方面事故签了定责书就结案了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许昌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许昌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单方面事故签了定责书可不代表就结案。定责书主要是明确了事故的责任划分。之后,还会有车辆维修、保险理赔等一系列事情。要是双方都对定责书没啥意见,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把车辆维修等相关事儿都搞定,保险理赔也顺顺利利的,那这时候就可以算结案。可要是一方对定责书有不同看法,就有可能申请复议去重新认定;或者在理赔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像保险金额、赔偿范围之类的问题,那就得进一步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种情况下就还没结案。所以说,定责书只是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可不能光因为签了就认为结案。

2025-02-07 20:18:03 回复
咨询我

单方面事故签了定责书并不一定就意味着结案。定责书主要是确定了事故的责任划分,不过后续还有好多事儿,像车辆维修、保险理赔之类的。要是双方都没啥意见,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把车辆维修等相关事儿都弄好了,保险理赔也挺顺利的,那这时候就可以算是结案。但要是有一方对定责书不满意,那就可能会申请复议啥的,重新认定责任;要是在理赔过程中出现了纠纷,比如保险金额或者赔偿范围这些问题,那就得进一步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种情况就还没结案。所以说,定责书只是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可不能光因为签了就觉得结案。

2025-02-07 18:19:00 回复
咨询我

单方面事故签了定责书,可并不一定就意味着结案。定责书,它只是明确了事故的责任划分情况。不过,后续还会牵扯到好多事儿,像车辆的维修,保险的理赔之类的。要是双方都对定责书没啥意见,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车辆维修等相关的事儿都给办妥,而且保险理赔也顺顺利利的,那这时候就可以把它当作结案。

但要是其中一方对定责书有不同的看法,那就有可能通过申请复议等办法来重新确定责任;再有就是在理赔的过程当中出现了纠纷,比如说保险的金额,赔偿的范围之类的问题,那这就需要进一步去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得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像这种情况就还没结案。总之,定责书只是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可不能简简单单地认为签了它就结案。

2025-02-07 17:20:32 回复
咨询我

单方面事故签了定责书并不意味着就一定结案了。

首先,签定责书的作用仅仅是明确了事故的责任划分,这只是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后续还会有一系列的事宜需要处理,比如车辆的维修。车辆在事故中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需要送到专业的维修店进行修理,这涉及到维修费用的承担等问题。同时,保险理赔也是一个关键环节,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的材料,如定责书、维修发票等,以申请理赔款项。

如果双方对定责书没有异议,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了车辆维修等相关事宜,同时保险理赔也进行得很顺畅,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视为结案了。

然而,如果一方对定责书有异议,就可以通过申请复议等方式来重新认定责任。另外,在理赔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纠纷,比如保险金额的确定、赔偿范围的界定等问题,这就需要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公正的裁决。在这种存在异议或纠纷的情况下,就不能认为已经结案了。

总之,签定责书只是事故处理的一个环节,不能仅仅因为签了定责书就简单地认为事故已经结案,后续的各种事宜都需要妥善处理才能真正结案。

2025-02-07 16:10:46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和传真 合同的书面形式最通常的是合同书,即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同时盖章)的合同文本。通常合同书中明确地记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因此,发生争议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比较容易解决纠纷,摆脱了“口说无凭”的状况。所以,最好采用签订合同书的形式。合同书有多种多样,有行业协会等制定的示范性合同文本,国际上也有通行的某种行业的标准文本,也有营业者提供的由营业者制订的格式合同文本,大量的还有双方当事人自己签订的合同文本。一般来说,作为合同书应当符合如下条件:必须以某种文字、符号书写;必须有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签字(或者同时盖章);必须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也可以信件订立,也就是平时我们所说的书信。书信有平信、邮政快件、挂号信以及特快专递等多种形式。 电报、电传、传真也属于书面形式,大量的合同通过这三种形式订立。 (二)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合同,近年来在国外发展迅速,我国也已出现网上交易形式并且发展很快。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合同,主要形式有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电子邮件(e -mail) 又称电子信箱,电子邮件与我们平时寄信差不多,一般我们将信件投人邮箱,邮政系统进行分拣、运输、投递,将信件交给收信人。所不同的是,电子邮件的传递是通过电子计算机系统来完成的。它要求发信人与收信人都有计算机终端,与计算机网络系统连接并登记注册,网络系统为每一个注册用户分配一个信箱,也就是在计算机的存储空间内划分出区域并确定相应的用户名及口令,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计算机使用口令开启信箱,进行写作和收发信件。 电子信箱系统中传递的信件与传统的信件不同,它是电子信件,其内容可以是文本文件,数据文件以及传真、语音和图像文件等。电子信箱是一种新型的快速、经济的信息交换方式,是实现办公自动化的重要手段,不仅可用于个人间、办公室间的通讯,而且还可用于各种贸易活动。 2、电子数据交换(EDI) 又称“电子资料通联”,是一种在公司、企业间传输订单、发票等商业文件进行贸易的电子化手段。它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将贸易、运输、保险、银行和海关等行业信息,用一种国际公认的标准格式,完成各有关部门或者公司、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处理,实现以贸易为中心的全部过程。国际标准化组织将其描述为:“将贸易或者行政事务按照一个共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或信息数据格式,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电子传输。” 一般的买卖,是由买方向卖方发出订单,卖方按照订单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及发货票后开出支票给卖方,卖方到银行兑现。而EDI的处理过程是:企业收到EDI订单,EDI系统就会自动处理该订单,检查订单是否符合要求;通知安排生产;向供应商订购零配件;向运输部门预订集装箱;向海关、商检等部门申请许可证;通知银行并给订货方开出EDI发票;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单等,使整个交易过程在最短时间内准确完成。 (三)关于“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也不限于明确规定的这几类。凡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都可以作为合同的书面形式。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电子商业示范法对数据电文的规定就是“包括但不限于”电报、电传、传真、EDI 和电子邮件。表明数据电文尚可有其他形式。 所以,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一切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交通管制
82938人阅读

我国交通的高速发展加快了我国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进程,交通管制的作用不可小觑,那么什么是交通管制的具体含义呢,空中交通管制规定有哪些,交通管制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10448人阅读

现在的交通十分的便捷,大家的出行也有了更多的选择,于此同时也造成了经常性的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交通事故认定期限的有关知识,那么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有哪些呢!

撞死人
420677人阅读

汽车的普及在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交通事故频发,时有发生车毁人亡的惨剧,律图撞死人百科栏目,为你介绍撞死人相关法律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车票预售期
17584人阅读

众所周知,为了方便广大公民购票,因此我国的车票是提前预售的,这样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行程提前订购车票,但是大家知道车票预售期是多久吗?小编来为大家介绍车票预售期的知识,给大家阅读了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11548人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首先要做的就是让交警来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划分出双方当事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后,再协商赔偿问题,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文为你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