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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公司上班工资拖欠多久起诉无效

张* 贵州-六盘水 工资福利咨询 2025.02.07 14:58:29 442人阅读

还在公司上班工资拖欠多久起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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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就得在劳动关系还存在的时候赶紧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得从当事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要是劳动关系一直存续着,因为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就不受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不过,如果劳动关系终止,那就得从劳动关系终止那天起的一年内去提出申请。所以,只要劳动关系还没终止,劳动者随时都可以起诉去追讨拖欠的工资,不存在起诉了却没用的情况。要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那就得在一年内去起诉,要是超过一年,那就可能会有胜诉权丧失的风险。

2025-02-07 19: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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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得在劳动关系还存在的时候赶紧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得从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要是劳动关系一直存续着,因为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了,劳动者申请仲裁就不受第一条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不过,如果劳动关系终止了,那就得从劳动关系终止的那天起,在一年之内去提出申请。所以,只要劳动关系没终止,劳动者随时都能起诉去追讨拖欠的工资,不存在起诉了却没用的情况。要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了,那就得在一年之内起诉,要是超过了一年,那可能就会有胜诉权丧失的风险。

2025-02-07 18:22: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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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那劳动者就得在劳动关系还存在的时候,赶紧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劳动争议去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得从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那一天开始算。要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而产生了争议,这时候劳动者申请仲裁,可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不过,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那劳动者就应该从劳动关系终止的那一天起,在一年之内去提出申请。所以,只要劳动关系还没终止,劳动者随时都可以去起诉,追讨那拖欠的工资,压根就不存在起诉无效这种情况。要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了,那就得在一年之内去起诉,要是超过了一年,那可就有可能面临胜诉权丧失的风险,这可就得注意。

2025-02-07 17:02: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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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需在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及时去主张自身的权利。关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时间,从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遭受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了争议,那么劳动者申请仲裁是不会受到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限制的。然而,一旦劳动关系终止了,劳动者就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仲裁。

所以,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还没有终止,那么劳动者随时都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讨被拖欠的工资,这种情况下是不存在起诉无效的情况的。但要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了,劳动者就必须在一年内进行起诉,要是超过了一年的时间,就很可能会面临胜诉权丧失的风险,即即便自己的权利确实受到了侵害,也可能无法在法律上获得支持。

2025-02-07 16:46:49 回复

很多人认为加班工资的追索有两年或一年的时效限制,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首先,应正确理解关于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4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劳动者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的请求都是符合仲裁时效规定的。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一年之后,劳动者逾期提出加班工资主张的,才受到仲裁时效限制。

其次,关于工资支付凭证保存期为两年的规定,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限制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诉讼时效。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根据工资支付凭证保存期为两年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这一保存期限内负有保存义务。用人单位履行了保存工资凭证义务,仅表明用人单位完全履行了保存期限内工资凭证所证明的已支付相应劳动报酬这一事实。而在此两年期间之前或之后的工资支付义务(而不是保存义务)并不能当然免责。
事实上,关于工资凭证在内的财务凭证,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至少3年最长25年的保管期限。

第三,时效问题不能混同于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对加班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在双方发生争议前两年内的加班事实,劳动者负有举证责任;对争议发生之前超过两年的加班事实,劳动者也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尽到法律所要求的举证义务,其加班工资的主张就应得到支持。
在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证人证言、工作记录、用人单位的陈述等证据都可以用来证明加班事实是否存在,其证明力是否充分,并不受所谓用人单位工资凭证保存期2年之限。例如,劳动者主张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第3年的加班工资,提供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工资)、考勤记录(载有加班的记录)、工资单或银行收入记录(载明的工资收入未超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再加上同事的证人证言,以及同期的有关加班事实的工作记录等等。以时效为由一概否定其加班的事实,显然与法相悖,也与情理不符。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多久开始无效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条件的违法婚姻。《婚姻法》第12条明确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制度是对欠缺婚姻成立条件的婚姻,确认其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的制度。它是保障婚姻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坚持结婚的条件与程序,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制裁违法婚姻的重要措施。
“无效婚姻”与“离婚”在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其明显区别体现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各归各,而“离婚”将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无效婚姻”情况中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离婚”情况中的子女是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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