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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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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

刘** 广东-汕头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2.07 15:52:15 359人阅读

一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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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分割有这些原则。首先,夫妻共同财产得由双方去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判,得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个人财产,那是归个人所有的,不会参与分割。

像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考虑它的来源,还有双方贡献的大小之类的因素。比如说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去投资然后取得的收益,这种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就认定为个人财产;可要是婚后买的房产,除非有另外的约定,一般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具体的财产分割得依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5-02-07 18:2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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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分割有这些原则: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得由双方一起商量着处理。要是商量不拢,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判决,会照顾到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
个人财产,那肯定是归个人所有,不会参与分割的。
像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考虑财产的来源,还有双方贡献的大小之类的因素。比如说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投资,然后获得的收益,那这个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就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婚后购买的房产,除非有另外的约定,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具体的财产分割得根据实际的情况,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5-02-07 18:0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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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分割可是有一些明确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得由双方去协议处理,要是大家商量不出个结果来,那可就得交给人民法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别要照顾到子女的利益、女方的权益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然后做出公平的判决。

个人财产那是归个人所有的,绝对不会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当中去。

像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块儿,一般都会去考虑财产的来源,还有双方在其中的贡献大小之类的因素。比如说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投资,然后取得的收益,那这部分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再说说房产,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是个人财产。而婚后购买的房产,除非双方有另外的约定,不然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具体到每一次的财产分割,都得根据实际的情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5-02-07 17:2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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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进行协议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其次,个人财产归其所有者个人所有,不会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之中。在对待夫妻共同财产时,通常会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比如是婚前财产婚后转化而来,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努力获得等;同时也会考量双方在财产获取过程中的贡献大小等因素。例如,婚后一方利用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再者,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而婚后购买的房产,除非双方另有特殊约定,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在离婚时具体的财产分割事宜必须根据实际的情况,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5-02-07 16:31:38 回复

离婚中的诉讼请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姻处理问题(诉讼请求表述为: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或者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2、孩子抚养问题(诉讼请求表述为:婚生子由谁抚养,每月出抚养费多少,当然也可以一次性要求给付抚养费元)
3、财产处理问题(诉讼请求一般表述为:财产归谁或财产依法分割)以上三个方面,一般大家都会在离婚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中写到,但是有一个非常重的事项大家一般都不会太在意,就是“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这个问题大多数当事人及律师都没有在诉状中写明,以致后来法院在判决孩子归谁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孩子,另一方还得重新提出孩子的探望权问题,不担浪费当事人及法官的时间、金钱,还浪费司法资源。解决这一问题---孩子的探望权问题,有两个方法:一是在离婚诉状中明确写明,另一个方法是在法院开庭时提出,让法院在判决书中写明。离婚案件看似非常简单的案件,但是中间可能包函很多问题,如房产分割,有的当事人认为,房子写的我的名字,房子就应归我所有,或者房子写的她的名字,就是她的了,为了节省诉讼费,我就不提这个房产分割了,殊不知,你的想法可能大错特错,登记谁的名字房子不一定是谁的,婚姻关系是非常特殊的关系,在财产分割上也有别与一般的财产争议的分割,因此,不要因为你的相当然,最后吃了大亏,当知道权益被侵害反过来想拯时,因为过了诉讼时效而悔之晚已。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起离婚时,最好请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法律”。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由中国受理的,适用中国法。由其他国家(地区)的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地区)的法律。
目前如果分割最高人民涉外离婚财产的话,具体来说一方就双方的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以向中国提讼,只要中国就双方的诉讼存在管辖权。在中国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但是涉外婚姻关系的终止存在其复杂性,如何认定涉外婚姻关系终止的时间,直接决定着离婚财产分割时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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